高校士官退役士兵安置政策

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入伍前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退役士兵,允许其退出现役后2年内入学或者复学。

2.在普通高等院校学习期间入伍的士兵,在新兵隔离审查期间被退回或者在服役期间因身体原因被安排退役的,学校也应当允许其复学。

3.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入伍前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退役士兵,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惠待遇。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由学校减免学费);

4、入学后或复学期间,可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5.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选拔、毕业后参加军官选拔的优先考虑。

法律依据

第二十八条“退役士兵安置”退役士兵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入伍前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惠待遇。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由学校减免学费);入学后或复学期间,可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毕业后参加国防生、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军官选拔的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