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社交死亡(遇到社交死亡后该怎么办)

吴女士

“女子被快递小哥造谣出轨”几个月后终于立案!封面新闻注意到,余杭人民法院微信发布消息,6月65438+2月65438+4月,余杭法院立案受理顾某某(化名吴女士)诉郎某某、何某某一案。从被偷拍到被原单位辞退,再到求职被拒,杭州的吴女士最近几个月正在经历一场活生生的“社交死亡”。此外,之前的“清华姐姐事件”和“成都女生确诊后遭遇网络暴力”都显示了信息曝光后个人所遭受的“社会死亡”的后果。那么普通人在“社交死亡”后应该怎么做呢?

网友评论支持吴女士合法维权。

什么是“社会死亡”

社交死亡是近几个月网络上流行的一个热词。它的意思大多是指在大众面前出丑。太尴尬了,人们只想在地上开一条缝进去。叫做“社交死亡”,和另一种网络语言“公开惩罚”的意思差不多。

这个词源于托马斯·林奇的《送葬人笔记》一书,书中有对死亡类型的描述,摘自原文:死亡有多重含义。听诊器和脑电图测出来的,叫“身死”;基于神经末梢和分子的活动,称为“代谢性死亡”;最后,亲戚朋友邻居都知道的死亡,就是“社交死亡”。也接近今天作为网络语言使用的定义。

“社会死亡”这个词真正进入公众视野,其实是在最近三个月,而这要归功于三个热点事件:8月29日的“罗状元事件”;65438+10月13“一个礼物事件”;165438+10月17“清华学姐事件”。

其中“一个礼物事件”无非是恶搞造成的尴尬,而另外两个事件性质完全不同。

“清华学长事件”中,清华美院一女生在微信朋友圈和群里声称,在学校食堂被一名学弟性骚扰。第二天,学校保卫处调取监控后,她承认“只能看到一个黑色的东西擦过,但目前看来确实不是手”,并对未经核实就发布涉事男生的个人信息,侵犯其名誉权表示道歉。

“清华姐姐事件”

“社交死亡”造成的严重后果,本质上是一种网络暴力,是一种私人执法行为。中国传媒大学人类命运研究院副院长王四新认为,网络空间热播的评价对当事人造成了致命伤害,导致其在未来生活中受到不应有的歧视,失去了大量正常的生活机会。

吴女士被传视频截图。

因此,为了避免“社会死亡”现象频繁发生在每一个普通人身上,社会人在遭遇这种侵害后,不得不有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利。2021年10月6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获取并保证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处理、传输他人个人信息。这将为制止“社会死亡”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持。

杭州余杭法院立案通知书

畅通维权渠道,用好法律武器。

事实上,这些年来,网络暴力层出不穷。近日,“成都女孩确诊后遭遇网络暴力”一事一度引发网友担忧。很多人觉得病毒不可怕,可怕的是网络谣言造成的社会死亡。后来,官员们惩罚了那些散布谣言的人。与此同时,四川省在应急指挥部发布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通知,称在疫情防控期间,四川将进一步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和隐私权的保护,通过官方手段进一步加强管理,避免此类事件发生。

其实早在2019 12年,国家网信办就发布了《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根据规定,网络信息内容服务的使用者、生产者、平台不得实施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深度伪造、流量欺诈、账户操纵等违法行为。那么,如何才能更有效地控制网络暴力,尤其是背后的变种行为呢?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民法典研究中心主任孟强认为,关键是利用民法典、未来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充分保护每个人的人格权。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受害者也要有维权意识。一旦发现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应当及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并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影响,避免损害扩大。如果人身损害后果严重,那么就要勇敢地去法院起诉,切实维权。

就杭州的吴女士而言,她坚持诉讼维护自身权益,某种程度上也是在树立法律榜样。她对网络谣言“绝不妥协”的态度,也应该是我们整个社会的态度。任何时候,“社会死亡”的账单都不应该由受害者买单,否则就是对造谣者的纵容。

封面新闻综合Vicky资料据央视新闻、中新。com、法制日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