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省大学生创业补贴优惠政策及配套标准
一、财政补贴
创业培训补贴
对有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各类城乡劳动者(含毕业前两年的大学生),参加人社、财政部门认定的培训项目并取得证书的,按照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具体补贴对象和标准由各市县确定。
(2)一次性创业补贴
由普通大学生(在校及毕业后2年内)、退役士兵、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首次创业成功并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创办的主体,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
(3)创业场所租金补贴
首次租赁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的普通大学生(在校及毕业后2年内)、退役士兵、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由各市县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创业者享受创业租房补贴的期限不超过3年。
创业驱动的就业补贴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毕业后2年内)、退役士兵、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首次创办经营实体,初始实体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其他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创业基地的运营补贴
依法设立并在人社部门备案的各类城乡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培训(实训)基地和利用自有房屋首次创业并有正常生产或服务经营的创业者。
创业基地被评为省级创业示范基地的,给予每家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六)创业孵化补贴
补贴对象为市县认定的各类创业孵化基地。补贴标准由各市县根据创业孵化基地实际成功孵化情况(在基地注册并成功迁出基地后持续经营6个月以上)等因素确定。
(7)创业项目补贴
补贴对象为科技含量高、具有潜在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创业项目被评为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的,给予每人65438+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八)社会保险补贴
自工商部门首次登记之日起3年内未能创业、企业注销后登记失业且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照实际纳税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654.38+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第二,金融信用
(A)商业担保贷款
贷款对象包括个人创业者和小微企业。鼓励各地将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65438+万元调整为不低于30万元;建立合伙企业或企业的,贷款额度可适当提高;小微企业担保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小微企业贷款
* * *省市共同出资设立江苏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融资基金,为工行江苏省分行推出的“小微企业贷款”提供增信和风险补偿,支持小微企业获得低成本、高效率的贷款。
原则上以法人名义申请的单户融资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以个人名义申请的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原则上控制在1年以内,最长不超过2年。
(三)科技贷款资金池
主要用于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在江苏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
(D)小额扶贫贷款
适用对象:纳入“十三五”新一轮扶贫范围,有劳动能力、增收能力、贷款意愿和一定还款能力的苏北低收入农户;黄桥茅山革命老区低收入农户已按当地扶贫标准认定建档立卡。农户贷款应主要用于发展种植、养殖、加工、流通等生产性和服务性增收项目。
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2万元。最长贷款期限为1年。在规定的贷款期限内偿还贷款的农民享受50%的优惠。
第三,税收优惠
自营职业的税收优惠
优惠对象:在人社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扣除金额: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的限额依次扣除实际发生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二)企业吸收税收优惠
优惠对象:商业企业、服务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商业实体。
扣除金额: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年定额5200元依次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中扣除。新招收的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