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意见

泰安市泰山区教育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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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教字[2015]第43号

2015台城和泰山区义务教育段学校

招募学生提出建议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xx代表大会和xx代表大会三中、xx全会精神,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省市普通中小学招生等指导意见,坚持深化改革,坚持依法治教,坚持促进公平, 切实保障每一个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确保人民满意。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划片招生原则。根据泰山区户籍和现住址(合法房产),继续实行中小学入学。学校从这个学区招生,学生去这个学区读书。

2.坚持免费入学的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入学制度,不得随意改变招生条件,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录取。

3.坚持计划招生原则。严格执行刚性招生计划,量力而行,不削减招生计划。区教育局将以下发的计划作为建立会员资格的依据。招生过程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由区教育局安排招生,直至计划完成。

4.坚持阳光招生原则。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做到招生方式、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资格、报名时间、申报材料、招生“七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5.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5号、《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条例》、泰安市人民政府令2012号162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招生,不得违法违规招生。

6.坚持诚信招生的原则。继续推行家长诚信制度。对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学生纳入中小学招生不诚信名单,取消划片录取资格。符合在台城、泰山区就读条件的学生,只能被安排到生源较少的学校就读。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必须回户籍,学生和家长必须服从。学校要为家长和学生张贴样表,接受全社会的监督,营造诚信的招生环境。严格执行招生工作人员廉政招生书制度,对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招生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照师德考核办法严肃处理。

第三,招生管理

今年台城、台山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的一般措施是:

1,统一组织招生。台城、泰山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由泰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做到“四统一”:统一组织、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步骤。市直及以上义务教育学校、泰山景区、泰安英雄山中学初级中学的招生工作全部纳入泰山区教育局管理,辖区内学校要严格执行五四学制。因城市新区建设或工作单位搬迁,家庭住址已迁入岱岳区或高新区的人员子女,分别由岱岳区或高新区接收。

2.指定范围内的注册。在台城、泰山区辖区内派出所随父母(法定监护人)登记并居住在辖区内(以户口簿和监护人房产证为准)的适龄儿童、少年,属于招生范围。

3.网上报名。从今年起,小学网上采集信息,初中网上填报、注册、入学、查询。台城、泰山区义务教育段各中小学要增强服务意识,每所学校至少准备一台具有上网功能的电脑,为没有上网的学生提供注册、查询等服务。网上招生的网址是:或台城、泰山区中小学招生网站。

附件:

泰安市泰山区教育局

2065年8月4日43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