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里的学院和系有什么区别?
具体区别如下:
1,不同级别
大学设置的系一般比学院级别低,由一个或几个性质相近的专业组成,两三个系组成一个学院。还有与学院同级的大规模直属系。
大学设置的二级学院和系一样,是大学的内部单位,包括几个相近的学科或系,具有相对独立的文化特色和管理职责。
2.不同的尺度
从规模上看,从专业数量、师生数量,到设备设施、建筑面积,学院普遍大于系。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批办学水平较高的大型教学、科研或研究型大学由院系改组为学院。升格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对学院的规模有一定的要求,如招生规模、师资数量和比例、实验室硬件设施、硕士学位项目、国家实验室、毕业生论文水平和归档等。达到一定规模后,才能从院系升格为二级学院。
3.不同的功能和任务。
学校各系主要承担组织教学和人才培养、具体科研项目和实验室建设等任务。
当该系升格为二级学院后,以学院为主体,其职能和任务已经扩展到高层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科技发展等方面,并且由于覆盖面的扩大,形成了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和新兴学科,通过创新学科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此外,学院的社会服务功能日益突出,实现了社会化办学,加快了高科技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和科研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
扩展数据:
始于20世纪50年代的我国高校管理体制,借鉴了前苏联的大学行政管理模式,在专业狭窄的教学型大学的规划背景下,形成了校、系、教研室三级管理模式。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为国家培养了大量的高级专门人才。然而,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旧的管理模式已经明显不适应现代大学的发展要求。
各大学开始试行以二级学院为运行机构、两级管理模式的学院制,将权力下放给学院,使学院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相应自治、能够自我发展的组织。
目前高校设置二级学院的做法各不相同,一般视学科而定:如文科、法学院、理学院、医学院、商学院、信息学院等等。有的是原部门发展形成的;有的是基于学校相近相关学科的整合;
有的学校按照不同学科合并整合;也有根据社会发展要求的新学科建立的二级学院。
大学院系是根据专业性质设置的教学管理机构。根据专业类别,一所高等学校可以分为几个系,系下可以设置一个或几个相关专业。
一般每个系都有一名院长和若干名副院长领导本系的专业教研室、实验室和有关研究室(所),负责规划和组织本系的教学科研工作。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学院
百度百科-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