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第二课时要求

南京农业大学第二课堂从大一到大三累计150实践学时,社会实践课成绩80分。累计实践学时达到170(含)以上,社会实践课程成绩85分。

累计实践学时达到190(含),社会实践课程成绩90分;累计实践学时达到210以上(含),社会实践课程成绩95分。

寒暑假社会实践

1.学生独立实践或参加学院、大学、省、国家级社会实践团队一周以上并完成不少于2000字的实践总结或研究报告,分别为30、35、40、45、50个实践学时。

2、社会实践总结或调研报告由学校相关教师给出,获得及格、一般、良好、优秀的成绩,分别为40、45、50、55实践学时。

3.寒暑假社会实践中,个人获得校级、省级、国家级表彰的,分别增加10、20、30实践学时/次;集体受到表彰的,其成员按上述标准增加一半的练习时数。同时多次获奖,最高课时会拿表彰。

4.在校期间3个月内参加国家教育学院组织的海外交流学习访问项目者,返校后可提交研究报告或学习心得,视同寒暑假社会实践,学时同上。

5.在校期间,参加校招办组织的“寒假优秀学生探访母校”活动,考核合格,计20个实践学时。

6.注册工商企业在校期间开展创业实践并维持经营一年以上的,视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满80个实践学时。

以上内容请参考南京农业大学-关于本科培养计划中社会实践学分的认定和成绩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