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有税法专业吗?

2006年6月5438+10月65438+4月,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财经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中国税法硕士专业学位专家论证会”在北京大学成功召开。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研究生司、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以及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吉林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西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安徽大学等单位的相关领导,参加论证会的专家来自法学的各个分支,如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刑法、诉讼法、经济法、民法、商法、国际法等等。与会领导和专家从我国应用型专业和法学专业的现状和发展前景出发,就税务从业人员的法律素养及其对税收法治形成的影响、当前我国税务从业人员培养中的得与失、税务硕士的角色定位、我国设立税务硕士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税务硕士的培养模式和教学安排等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虽然研讨会的筹备时间只有短短一周,但还是收到了10多篇关于税法硕士专业学位设置的高质量论文。

ITLA主席、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主持了本次专家论证会。

国务院学位办研究员鲁珉介绍了目前我国专业硕士的设置情况,对今后我国专业硕士的发展方向提出了建议,特别鼓励大力发展税法硕士等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的专业硕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牟新勇主任介绍了我国税务系统干部的专业构成和学历情况以及我国税务系统教育系统的现状。他特别强调了税务系统对高级税务专业人才的需求,并大力支持设立税法硕士学位。他希望这个专业学位能够为税务系统培养大批高素质的税务干部,能够胜任构建和谐合法的税收征管关系。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盛玉海教授介绍了北京大学目前的专业设置和改革经验,特别支持以税法硕士为代表的专业学位的设置和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输送大批合格的高素质建设者。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龚文东代表朱苏力院长和北京大学法学院表达了对税法硕士的大力支持。他介绍了北京大学法学院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改革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主张通过税法硕士、知识产权法硕士等专业学位来弥补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存在的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刘春田教授介绍了人民大学法学专业的设置及其经验和不足。他主张复合人才不是单一学科所能培养的,只有通过多学科的结合才能培养出满足社会需求的人才。税法硕士的设置旨在培养复合型高级税务人才。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李曙光教授介绍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的现状、经验和不足,主张由市场机制决定专业硕士的设置,鼓励税法硕士等符合市场需求的专业硕士快速发展。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杨忠孝教授介绍了华东政法大学法学专业的设置及其经验和不足,主张通过在有实力的高校试点,逐步推行税法硕士。中国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会长刘隆恒教授认为,设立税法硕士专业学位的条件已经成熟,召开这次专家论证会非常及时。争取尽快设立税法硕士学位,充分发挥税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来自美国的著名税务律师Gerald J. Zafft教授(现任美国密苏里州律师协会税法委员会主席、美国全国律师协会税法委员会委员、华盛顿大学商学院税法教授)介绍了美国的法学教育和专业设置,特别是税法硕士学位的设置和培养,并大力支持在中国设立税法硕士学位。

ITLA主席、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介绍了北京大学开设税法硕士专业学位的探索和试点情况,并介绍了国外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和地区,如美国、欧盟、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以及我国台湾省开设税法硕士专业学位的情况和成功经验。他在分析我国当前专业硕士尤其是法律硕士存在缺陷的基础上,提出了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即使用更加适应市场经济和和谐社会建设需要的专业硕士,如税法硕士、金融法硕士、知识产权法硕士等。,而专业的法律硕士应该是一个系列,目前的法律硕士应该继续保留,但只限于通才教育。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车丕昭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龙逸飞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王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温士扬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廖一新教授、甘公仁教授、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高晋康教授,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院长万猛教授,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刘教授,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华国清教授, 安徽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匡爱民教授、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西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韩教授等专家先后发言,充分探讨了我国法学教育和专业设置的现状和不足以及完善的对策。 他们一致认为,应改革法学教育和专业设置,以适应市场经济和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并以税法硕士学位的设置为突破口,推动中国法学教育的现代化和国际化。

经过一天的深入讨论和论证,与会专家一致同意建议在我国设立税法硕士学位,并强烈呼吁国务院学位办在论证后承认其独立学位,将其纳入研究生学位教育范围。教育部将统一制定“税法硕士学位教育计划”,面向全国招生,成立由主管部门、高校和实践单位人员组成的教育指导委员会。协助主管部门制定招生、课程设置、教学管理、论文撰写、学位授予等制度,对各培养单位的税务硕士教育进行指导和评估。

专家论证会取得圆满成功,必将在中国税法教育和中国法学教育发展史上留下光辉的一页。

税法专业貌似过了,但可能会在国内最好的大学试点。所以可以查一下具体的学校。

税法专业现在很有争议。有人认为是在分裂法律硕士,有人认为是在逐步淘汰法律硕士,也有人知道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