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接受跨校辅修吗?

学生可以根据校际协议跨校选课。在其他学校修的课程成绩(学分)经我校审核后予以承认。

第三十七条完成本专业学业,辅修其他专业,达到本专业辅修要求的,由学校颁发辅修证书。

第十五条学生可按规定报考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或其他专业课程。

学习条件

1.申请第二专业者,第一、二学年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平均绩点在3.20以上。

2.报考辅修的,本专业第一、二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平均绩点在2.80以上。

3.因特殊情况申请辅修或第二专业的,由学院提出意见,报教务处审批。

(二)申请时间和审批程序

1.申请辅修的学生须在第三学年第一学期第二周收集并填写《海南大学辅修专业申请表》和《海南大学第二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经学生所在学院和开设辅修专业的学院同意后,连同本人学习成绩单复印件(由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并报教务处审批。

2.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申请表一份由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留存,另两份送所在学院和开设辅修专业的学院备案。

(3)信贷要求

1.第二专业学生修完主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修完第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主干课程50学分左右,由学校颁发第二专业证书。

2.辅修本专业的学生,在学习期间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修完辅修教学计划主干课程30学分左右,学校将颁发辅修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