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女教师的退休年龄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满十年;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满十年,经医院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因工致残,经医院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10年。女大学教授55岁可以退休。女性的法定年龄是55岁,必须连续工作满十年。但是,具有本级同等职称的教授、研究员和高级专家,经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者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批准,可以延长退休年龄,但最长不得超过70周岁。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作的劳动者,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满10年,经医院鉴定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女性副教授的正常退休年龄是55岁。对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正常工作,业务能力较强,本人愿意继续工作的,经单位报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可延长退休年龄1-5年。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和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