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传媒学院会被罚几天不归。
两次。
浙江传媒学院一学期内未经批准在外逗留两次(含两次)或回来四次(含四次)者,视其情节可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处分。
浙江传媒学院,简称“浙传”,是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高校,入选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培养计划、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校。
浙江传媒学院一学期内未经批准在外逗留两次(含两次)或回来四次(含四次)者,视其情节可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处分。
浙江传媒学院,简称“浙传”,是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高校,入选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培养计划、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