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Mainland China和台湾地区的英语语法术语。

中国大陆学习汉语的教材叫汉语,台湾省的叫汉语(简体中文:中文)。

台湾省的流行语言是“国语”(简体中文:普通话),而中国大陆的流行语言是“国语”。

双方对中文的共同称呼是“中国人”。

普通话口语的实际发音基本相同,只是一个叫普通话,一个叫官话。

双方的英文称呼也有一些不同。

英语语法在台湾省称为英语语法,在中国大陆称为英语语法。

“English”和“English”在中国大陆和台湾的日常表达中都很常见,但在书写语法时却有所不同。

关于“语法”和“文法”,中国大陆和台湾省有明显的偏好,台湾省用“文法”,中国大陆用“文法”。

(本文以著《语法俱乐部》和著《赖世雄英语语法》中的专业术语与中国大陆的专业术语进行比较为基础。)

作为一个在中国大陆接受传统英语教育的学生,很多专业术语如谓语、非谓语、宾语、定语、定语从句、状语、状语从句、表语、表语从句等。,这让人头晕。由于封闭的教育环境,大部分人因为接触不到更好的思路,把大量的学习精力花在语法上。

英语的十个词类:

①名词

②动词动词动词

③形容词

④感叹词

⑤副词副词

6代词代词

⑦文章

8介词介词

结合

⑩数字数值

英语维基百科词类条目有以下几类词类归纳:

常见的英语词类有名词、动词、形容词、副词、代词、介词、连词、感叹词,有时还有数词、冠词或限定词。

英语语法著作通常遵循上述欧洲传统的模式,只是现在分词通常被视为动词的形式,而不是单独的词类,数词经常与其他词类混为一谈:名词(基数数词,如“一”,和集合数词,如“十二”),形容词(序数数词,如“第一”,和乘数数词,如“单”)和副词(乘法数词,如“一次”,和分配数词,如“单”)。通常列出八或九个词类:

除了这些分类之外,一些现代分类还定义了进一步的类别。有关讨论,请参见以下章节。

没有“谓语”、“表语词”、“表语词”等等,也没有“表语词”,只是有一个我们没有收录的限定词。

一些单词的名称,更好理解的名称:

代词要叫代词,不能省略“名”字。从英语的写法来看,名词后面的名词是名词,前缀Pro代表。就像形容词一样,“荣”字也不省略。如果省略,就成了“虚词”。

介词的名字参考日文翻译比较好理解,叫“介词”,因为position就是位置的意思,加上前缀pre,就是位置之前的介词这个词。

合起来可以概括为两种押韵公式:名动式叹息对和代换冠引序号。

在英语语法的解释中,当一个新词可以被创造出来概括其语法性质时,需要创造句子中前十个词性的属性。否则随意添加新条款就是耍流氓。

为什么这么说?正是因为我看过台湾省的原版语法书,看过宣先生的书,听过英语教父先生和台湾省大学外语系语音学副教授Karen Scarlett(美国人)的语法录音,才知道英语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专业术语。让学习变得更简单,更容易理解。

因此,我对中国大陆传统英语教学中的专业术语感到厌恶。在此批评并强烈谴责。

比如我可以坐哪路车去你家?4号路任何(1+3)或者(2+2)的答案都是装流氓。不是说别人没本事,不会口头算这么简单的数(何况小学一年级的孩子都能算),而是多此一举。

当然,依我拙见,台湾省术语中“主句”和“从句”的称呼不太好,还是用中国大陆的“主句”和“从句”这两个概念比较好理解。

大陆需要从台湾省引进很多术语。比如一个名词性从句的主语从句、宾语从句、表语从句、同位语从句都只是名词性从句。名词在句子中的位置,体现了那个位置的作用,不一定要拿这些名字来使人成为前两者。

中国大陆的“定语”或“定语从句”是“形容词”,多出来的“定语”是有害的,也就是形容词。“定语从句就是形容词从句。蓝色钢笔在中国大陆和台湾省没有争议。形容词blue修饰名词pen,所以可以描述。但是一个机房,大陆这边的说法是“名词当属性”,所以会有人得出“属性”这个概念一定是。

这里,我们需要换个角度思考。这里只把名词放在形容词的位置上,名词当形容词用,理解起来就是这么简单粗暴。名词短语(台湾省称为名词短语,但对两个称谓没有明显的优越性)由限定词+形容词+名词(元佑语法书上的总结)三部分组成。

中国大陆的“状语”或“状语从句”一词已经进一步解释了什么可以做“状语”,还没有落到副词来扮演这个角色。所以台湾省这里的术语叫做“副词”和“副词从句”,挺好理解的。这就是1+3=4总线的原因。完全没必要。没必要。追溯到简单的基本修饰法则,副词修饰动词和整个句子。这不正好说明了状语或者状语从句修饰动词、形容词、副词或者整句吗?大陆为什么要?

关于大陆地址中的“对象”,在谷歌搜索上找到的解释是:

"宾语/bξny ǔ/noun语法上是指由动词支配的成分,与介词相关或受介词引导."

在百度百科上找到的解释是:宾语,也叫接受者,指一个动作(动词)的接受者。

两者都有一个* * *性质,就是行动的接受者。多么通俗易懂的解释啊!但偏偏一开始就有人给它起名叫“对象”。所以台湾省的名字“夫子”是一个值得称赞的名字。

关于英语的五种基本句型,元佑老师的分类是:

①S+V

②S+V+O

③S+V+C

④S+V+O+O

⑤S+V+O+C

s =主题主题

(动作的主体或描述的对象)

动词动词

(动作描述)

o =目标收件人

(行动的接受者)

c =补充

(主题或收件人的补充说明)

多么精彩的总结!

而在中国大陆,我们经常把“S+L+P”写在“3”里,L =连接动词,P =预测性P =表语。美其名曰:主表结构,这个不烦!!!

原来③中的C是主语补语,⑤中的C也是补语,一个是主语补语,一个是受事补语。宣元佑老师对此解释得非常清楚。但我们把③的补语称为表语,⑤的补语称为宾语补语。这不是故意制造新概念吗?可以用一个概念来解释的东西。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