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签三方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
第一,要看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单位有效印章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协议无效;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应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缩写。
二、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都是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限的长短,可以从1-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科研院所一般采取试用期,一般为一年。
第三,很多单位为了留住学生,用高额违约金捆绑学生。学生在谈判时应努力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超过5000元。
但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每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除上述两种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所以学生要争取取消违约金的规定。
第四,现行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单独约定权利义务。为防止用人单位承诺一套做一套,毕业生可在备注栏说明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一旦发生纠纷,可依法维权。
第五,学生在签订协议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等用人单位填好盖章,再去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证盖章。不要填好之后直接去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盖章。这样的后果就是,单位填表的时候,工资待遇和过去承诺的大相径庭。但是学生因为自己和学校已经签字盖章,无法回天。要么接受辞职,要么被迫赔偿用人单位违约。
扩展数据:
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形式,可以解决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凭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生毕业报到证),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三方协议自动终止。
三方就业协议不同于劳动合同。
首先,三方就业协议是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和要求。三方就业协议以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律法规为依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时止。
劳动合同受劳动法和合同法的限制和保护。有些用人单位,比如很多外企,要求毕业生在确认录用时(注:向用人单位报到前)签订类似劳动合同的协议。更多的用人单位要求先签订“就业意向书”,在毕业生报到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其次,就业协议是三方合同,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和学生。三方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组成。
第三,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还是学生,但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是工人。劳动合同一经签订,聘用协议即失去效力。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附件如有矛盾,以劳动合同为准。
三方协议试用期常见劳动争议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三方协议终止。这时候用人单位就会和他们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在单位的试用期、服务期、工资待遇等福利待遇。合同签订后,双方正式确定劳动关系。在上述协议中,试用期是最容易产生争议的。因此,关于试用期的法律问题,我想提醒毕业生以下几点:
(也就是说,一般的顺序是先签三方协议,报到时再签劳动合同,合同中规定了相关事项和试用期问题。而且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后拒绝,需要列出相关证据。)
试用期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理解和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或者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个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中。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此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国家机关、高等院校、医药科研院所、医疗行政部门采用一年试用期,企业、公司(含外企、合资、私企)采用试用期,与医院建立劳动关系采用试用期。15 -6个月。试用期可以延长,但试用期不能。试用期具有强制性,试用期由双方约定。
试用期辞职
试用期称为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此期间都可以检查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双方都有相对自由的解除合同的方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合同时承担违约责任,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权利,所以这种约定是侵害劳动者合法权利的行为,法律一般认定这种约定无效。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三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