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首都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为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调动学生积极性,根据《首都师范大学学生综合评价实施办法》和《首都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现就2021-2022学年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秀奖学金(非师范生)

首都师范大学优秀奖学金是我校资助的一项综合性奖学金,用于奖励校本学院各方面的优秀学生。

1.申请条件和标准:

优秀奖学金面向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选拔。优秀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800元/年/人,二等奖1.200元/年/人,三等奖800元/年/人。见《首都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党发[

2.申请时间

09: 00(周一)前,学习系统中提交截止时间为10,31,请各班复习小组做好本班复习工作。

第二,个人奖学金

首都师范大学单项奖学金由我校资助,用于奖励在社会实践、精神文明、英语学习、科研创新、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选拔对象为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

具体评选条件和奖励金额请参照《首都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党发[2065 438+03]39号)。

每个单项奖学金的奖金为500元/年/人。其中,精神文明奖学金不规定名额和等级,事迹突出的学生根据条件自主申报。科研创新奖学金名额不限。学生可根据条件自主申报,学院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学校组织评审,学生获奖时间应在2021-2022学年期间,同一成绩不再重复奖励。获得大一培养单项奖学金的学生,今年不得参加其他单项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