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学打架会受到什么处罚?
大学生在大学打架,合理的惩罚是什么?
⑴行为人:
不遵守秩序,不听劝阻,以言语侮辱或其他方式触碰他人,寻衅滋事或激化矛盾,造成打人、群殴等后果的,将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击球手:
1.打人未伤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2.造成他人轻伤以下的,给予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
3.造成他人轻伤以上的,给予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
4.向打人者寻仇:
(1)未伤害他人的,给予记过处分;
(2)造成他人轻伤以下的,给予缓刑;
(3)对他人造成轻伤以上者,将开除学籍。
5.持凶器打人的,依照本款所列各项从重处罚。
(三)聚众打人或者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或者策划人员;
1.尚未造成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2.造成后果的,给予记过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3.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被开除学籍。
(4)
参与聚众打人或聚众斗殴者:
1.对不动手,反而激化矛盾或扩大事态的,予以警告。
2.打人的,按照本条第二款相应项所列从重处罚。
(五)徇私舞弊、作伪证或私下解决纠纷:
1.以“制止打架”为名,偏袒一方,造成事态扩大并造成后果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偏袒一方,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过或留党察看处分。
3.故意作伪证妨碍调查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4.未参与但知晓打人或群殴事件,未向学校组织报告,擅自找有关当事人私了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6)为战斗提供武器的人:
1.尚未造成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2.造成后果的,给予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观处分。
3.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被开除学籍。
(七)私藏、携带公安部门管制的刀具。
给予严重警告处分;造成后果的,依照本条第二款所列处罚处罚。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轻伤以上:
1.经法医或公安部门委托的医院鉴定为轻伤或轻伤以上的;
2.损伤程度不足以进行法医鉴定或者法医鉴定小于轻伤,但属于下列损伤之一的:
(1)头颈部、面部伤口累计长度大于3 cm,深度大于1cm;
(2)视力下降在以上,短期内无法恢复;
(3)四肢严重粉碎性骨折;
(四)经医院抢救无效,昏迷超过24小时的。
(5)其他
(九)犯前款所列两项以上错误的,按照相应处分中较重的一项加一、二级处分(最高为开除学籍)。
(十)侮辱、殴打教师的,按照本条第二款从重处罚加一、二级处罚(最高为开除学籍)。
(十一)犯有本条所列错误,受到公安、司法机关处罚的。按照第四条所列的最高处罚级别和本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二)因打人或聚众斗殴造成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如果有两个以上的责任人,学校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每个人的赔偿份额。
(13)未打人但以其他方式危害他人健康的,根据后果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综上所述,大学校园打架事件有很多种,相关学校的管理者应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学生相应的处罚。如果构成刑事案件,他们要及时向当地警方报案,通过法律手段处理。同时,大学生之间发生矛盾也要冷静下来,明白问题不是武力可以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