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法学院历史

南昌大学法学院(原江西大学法律系)创建于1980,1982年招收首届法学专业本科学生。是全国高校中最早成立的法学院(系)。30年来,学校教学科研成绩显著,为我国法学战线输送了大批高素质人才,为我国和江西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院由法律系、法律硕士教育中心(JM)和法学院组成。此外,我院还成立了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江西立法研究中心。学院设有法学和知识产权法两个本科专业,其中法学专业为江西省品牌专业。《刑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三门课程被评为江西省精品课程。学院拥有社会治理与法律系统工程博士学位授权点、法学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员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权利。法学一级学科是江西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学院教学严谨,学风浓厚,教学质量过硬。在2012中国大学评估排名榜中,南昌大学法学院法学学科综合评价为A级,在514国内开设法学专业的院校中排名第45位。历年研究生课程毕业率在35%左右,司法考试一次性通过率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为进一步满足我国法制建设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学院不断加大教学改革力度,以培养卓越法律人才为目标,积极探索高校与实践部门联合培养、国内外联合培养等模式,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开阔学生的国际视野。不断优化课程体系,增加案例教学、法庭模拟等实践教学课程,开展法律诊所课程,采取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教学方式,促进学生法律思维和法律推理能力的培养,全面提高学生职业素质。

学院遵循青年学生的成长特点,坚持高品位、突出专业特色,积极培育学院文化,利用学生课余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包括法制前沿(法学学术讲座)、以法观天下(法律沙龙)、辩论场争锋(控辩大赛、模拟法庭)、法律世界实践(法律实践活动,“12.4”国家法制。这些活动的有效开展,使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的学生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培养了良好的校风和学风,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20世纪以来,学生们在国家级以上的竞赛中成绩斐然,比如在全国英语竞赛中多次获奖;2010第八届杰赛普国际法模拟审判全国选拔赛二等奖;在2011国际电子谈判大赛中,我院有6名同学进入10强,其中一名同学排名第一。

为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在法学校友的大力支持下,学院设立了“东莞市法学学生奖学金”和“爱在四方”助学金,对优秀学生和贫困学生进行奖励和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