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西北政法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科招生工作,保障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研〔2022〕1号)和招生考试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
第二条学校全称:西北政法大学。GB代码:10726。
学校简介:西北政法大学的前身是中国* * *产党1937年在延安创办的陕北公学。是一所法学特色鲜明,哲学、经济、管理、文学、工程、艺术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学科高水平大学。
学校的法定注册地址为Xi长安南路300号。有长安校区(Xi市长安西大街558号)和雁塔校区(Xi市长安南路300号)。
第三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第五条学历、学位证书:对在规定期限内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的,颁发西北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学校招生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学校招生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结构和职责
第八条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执行上级招生政策,协调全校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招生办公室是本科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普通本科学生招生工作及其相关日常工作。
第十条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由教育部下达,省级和专业计划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额的1%,主要用于调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我校招生的不均衡情况。
第四章准入规则
第十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生和监督[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原则,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开展学校招生工作。
第十四条享受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规定的国家政策性加分的考生,视同政策性加分。
第十五条按批次顺序志愿投档,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平行志愿提交的批次,根据实时模拟情况,在正式提交前完成计划调整,提交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所有报考岗位的考生按照“分数(排名)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存在年级差异。
对于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应参考考生相关科目成绩综合考虑专业录取。不符合所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辞退。
第十六条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考生所在考试院的排名规则进行。考试院未规定相应规则的,新高考改革省份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选考科目由高到低排序;其他省份按照考生的语言-数学-外语-综合成绩进行排名。
第十七条我校根据有关省份实施新高考方案和招生改革的建议和要求,制定了录取规则。
内蒙古自治区录取规则:实行“在招生计划1: 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的原则。结果相同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的规定执行。
新疆内地班录取规则:按照考生的投档分数与最低录取控制线(不同特点考生减去最低录取控制线后的差值)之差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果分数相同,则按照语言-外语-数学成绩的顺序录取考生。
改革高考各省市录取规则:考生考试科目范围按照生源省招生部门每年公布的考试科目执行。
第十八条艺术类专业招生
艺术类专业录取采用生源地省份统一考试成绩,我校不单独组织校考。
(一)在省统考专业课和高考文化课均合格的基础上,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和名次从高到低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没有排名的,依次参考:专业课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以上录取规则与当地成绩转换、排序规则、投档办法不一致的,执行当地规则,从高到低录取;如有相同分数,依次参考:专业课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九条公安专业招生
公安专业提前批次招生,实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一段。
公安专业体检依据和标准:我校不单独组织面试和体能测试,各省无特殊要求参考普通高考体检结果。身体条件的基本要求是任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0;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东、广西、海南、江西省男性考生身高应在1.68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应在1.58米以上;外省考生,男性考生身高应在1.70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应在1.60米以上;无色盲,色弱;没有口吃;未婚,年龄在22周岁以下(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 *和教育部大学生司、中华人民共和国* *和司法部法学教育司关于印发<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通知》(教司〔2003〕16号))。
第二十条已被大类录取的考生,入学后按照学校大类分流方案进行分流。主要类别和包含的专业如下:
经济学(包括经济学、金融学、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
工商管理(包括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审计)。
第二十一条?其他的
外语要求:我校所有专业不限语种。
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男女生比例: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我校公安专业女生提前录取比例不超过15%;其他专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
新生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检。复审不合格的学生,按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费用和补贴
第二十二条学校收费严格按照陕西省主管部门的批复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学校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社会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建立奖励和资助制度。在新生入学注册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对于以学校名义从事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与国家和省招办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省招办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科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本科招生电话:029-88182275
本科招生传真:029-88182277
本科招生网站:/
西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微信微信官方账号:西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属于西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