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重复投保的钱怎么退?
在原单位所在的社保局打印缴费清单,盖章证明那里有社保。如果原单位和现单位是社保局,这一步可以省略。现在单位填写退款申请表,到社保局办理退款申请手续。社保审核通过后,由现单位到地税社保征收大厅办理退费手续。手续都是新单位办理的。单位和个人多交的费用可以全部退还。
一、什么是重复保险?
重复参保是指同一参保人在同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下重复参保(制度内重复参保)或在不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下重复参保(跨制度重复参保),具体表现为同一参保人在同一时间段内有两次或两次以上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参保信息记录。
二、重复保险的种类有哪些?
(1)重复参加制度:即参加两地及以上职工医保,或两地及以上城乡居民医保。
重复参加职工医保的一种常见情况:参保人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在家乡缴纳职工医保,但在就业中途随公司参加职工医保。
城乡居民医保重复参保现象普遍:参保人在户籍地和常住地分别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或者学生在户籍地和学籍地分别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2)跨系统重复参保:即同时参加两地及以上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
常见情况:参保人在单位参加职工医保,也在家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三、哪些人群主要参加重复保险?
重复参保问题主要发生在跨省、跨系统的农民工中。
跨省流动参加工作的,有的在家乡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也在就业地参加了职工医保。
还有一些外来务工人员和异地就读的学生,对自己的参保情况并不清楚,形成重复参保。
四、处理重复保险的原则是什么?
1.重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原则上保留现就业地的参保关系;
2、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原则上保留常住户口的参保关系;
3.学生重复参保,原则上保留其学校所在地的保险关系;
4、跨系统重复参保且连续参加职工医保1年以上(含1年),原则上保留职工医保关系。
5.重复报名可以退款吗?
参保人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后,在进入待遇享受期前死亡、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其他统筹地区参加居民医保的,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为个人申请退费。治疗期开始后,中止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个人缴费部分不予退还。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重复参保不能重复享受医保待遇。被保险人应保留一个被保险关系,并根据自身情况终止其他重复的被保险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其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发放。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