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的女生
根据目前初步掌握的情况,校方初步认为该事件是“教师在正常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的非法伤害。”学校将以法律思维和法治精神处理这一事件,根据警方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根据民法的相关规定,这种行为属于故意伤害。在迟到被老师点名的情况下,利用课间休息的空间往老师身上泼热水,属于故意伤害。考虑到该学生是成年人,已经是完全成年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发生这样恶劣的伤害,肇事者涉嫌故意伤害。报警后,警方将嫌疑人拘留并立案侦查。
其次,受害者应得到及时治疗,并接受法医鉴定。如果构成重伤,嫌疑人至少要判3-5年有期徒刑。
最后,关于赔偿,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赔偿如下:
1,医药费:
医疗费用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院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赔偿权利人可以在扣除必要的康复费用、适当的整容费用和器官功能恢复训练的其他后续治疗费用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学证明或鉴定结论,不可避免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赔偿。
2.护理费用: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聘用护理人员的,参照当地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护理人员劳动报酬标准计算。原则上有1名护理人员,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数量。
3、失去的时间: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费和收入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因受伤和残疾而继续缺勤,缺勤时间可以计算到残疾日期的前一天。
4.运输费用:
交通费按照被害人及其必要的陪同人员就医或者转送医院治疗所发生的实际费用计算。运输费用应以正式票据为依据;相关凭据应当与就医的地点、时间、次数和频率一致。
5、住院伙食补贴:
住院伙食补助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普通工作人员伙食补助标准确定。
受害人确实需要去外地治疗,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被害人及其随行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当予以补偿。
6.残疾补偿:
按照申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计算,自伤残之日起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年龄减少一岁;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精神抚慰金。如果伤口位置异常,且伤口结疤,经过美容修复后仍不能恢复正常,考虑到伤口留下的疤痕会给受害人带来一定的精神损害这一客观事实,受害人可以主张合理数额的精神损害赔偿。
8.营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