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大学2022年大学生招生章程

2022年,全国各地区高考志愿填报工作已陆续开展。为了方便考生自愿填表,我收集整理了《湖南工业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湖南工业大学2022年大学生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校”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障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以及《湖南工业大学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湖南工业大学,英文翻译为湖南工业大学,国家标准代码11535;办学类型:公办;学校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

第三条学校主管部门:湖南省人民政府。学校是由原国家工商总局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综合性大学。它位于“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湖南省株洲市。它已经有60多年的历史了。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由株洲工学院升格为湖南工业大学,被教育部评为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形成了本科、硕士、博士相结合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有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

第四条学校要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教育部“三十不准”招生禁令,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五条普通本科阶段学校招生包括普通班、艺术班、体育班、湖南省公费高中、职高对口、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吐鲁番对口定向、南疆单排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香港中专文凭考试生、澳门保送生等本科阶段农村高中教师培养。高校招生的对象是:普通高考学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学校设立由校长、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相关部门负责人、学生代表和校外人员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教育部关于招生的方针政策,落实学校党委和行政关于招生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实施办法。

第七条招生委员会由特殊类型专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与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合署办公,由其行使职能,以下简称招办)和监察室组成,分别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督导工作。

招办是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研究;做好社会人才需求和培养的研判工作;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制定招生工作计划,按省、专业编制生源计划;宣传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条件、学科特色和专业内涵的建设与发展;负责组织特殊工种专业入学考试;组织实施新生入学。

监察室负责监督招生考试政策法规的执行,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招办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和学科发展,拟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或校长办公会议(或党委)审定后,报湖南省教育厅批准。

第九条招办根据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国家及上级有关招生政策,分专业、分省份制定本校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或校长办公会议(或党委)审定后,报湖南省教育厅批准。

第十条招生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将经教育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发送(送达)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将招生计划总额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生源不平衡,解决录取同分考生问题。

第四章招生工作人员

第十二条招生委员会选派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的教师和干部参与招生宣传、考试和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参加招生办公室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学习和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招生人员必须没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报考我校。

第五章招生工作纪律

第十四条招生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不准”、“8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坚决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或干扰正常的招生秩序,不得协助或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或有价证券,不得擅自。

第十五条招生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考试招生工作中尚未决定或公示的事项。

第六章入学考试和考试

第十六条除教育部明确规定外,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第十七条招生委员会组织高水平运动队考生进行专业测试(全国统考项目除外)。

第七章入学规则

第十八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剂比例。高水平运动队调剂名单由学校根据考核情况提供给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第十九条除非另有规定,第一选择的候选人将被优先考虑。如第一志愿未满,则按剩余专业计划招聘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条学校部分专业试行大类招生,以当年公布的招生专业和计划为准。

第二十一条学校不设置专业志愿等级差,所有专业在录取过程中采取“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录取。所有文史类专业,同等条件下语文成绩高者优先;语文成绩相同,外语成绩高者优先考虑;外语成绩相同,数学成绩高者优先考虑;理工科专业,同等条件下数学成绩高者优先;数学成绩相同,外语成绩高者优先考虑;外语成绩相同,汉语成绩高者优先考虑。当考生专业志愿不能全部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根据考生成绩(调剂考生的优先级低于其他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予以辞退。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会计(ACCA创新实验班)、金融工程(CFA创新实验班)、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只收志愿,不招调剂考生。会计(ACCA创新实验班):核心课程全英文授课,全英文考试。除正常学费外,ACCA课程费用收取65,438+0万元/年;金融工程(CFA创新实验班):核心课程全英文授课,全英文考试。大学前三年除了正常学费外,还收取CFA课程费65,438+06,000元/年。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以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统考成绩为准,校级联考成绩以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为准。

报考包装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陶瓷艺术设计、环境设计、服装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音乐学(非定向)、舞蹈表演、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在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取得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根据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投档规则,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报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按照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投档规则进行调剂,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拔。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志愿,不接受调剂考生,优先录取第一次报考的考生。

报考美术院校陶瓷设计与工艺专业的考生,根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填报规则进行选拔。

湖南省音乐学(师范)(免试)、音乐学(师范)(非定向)专业按湖南省规定录取。

在录取过程中,艺术类专业在同等条件下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顺序录取。

第二十三条高水平运动队的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成绩应符合国家和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基本条件,还需参加学校专业测试(全国统考项目除外)并符合要求。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办法按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体育专业(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的录取办法按学生所在省相应专业的录取原则执行。运动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的录取方式请参考当年的招生简章。

内蒙古自治区以专业考试成绩作为投档录取排名结果,按照“专业志愿清零”的规则选拔学生。

第二十四条除招生计划另有规定外,往届学生和新生同等对待,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二十五条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考生必须符合学校公布的专业选修科目范围的要求。具体要求请参考考生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网站。

第二十六条原则上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的政策和做法。在高考实际总成绩和所报专业志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确定退档人选。

第二十七条外语单科要求: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本专业合作办学方为英语国家,不适合其他语种考生报考。其他语种考生报考并被录取,不能按规定完成学业的,按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本科专业陶瓷艺术设计、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科专业陶瓷设计与工艺、材料工程技术在醴陵教学校区教学。

第二十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三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进行不同形式的复查。复试不合格者,将根据不同情况处理,直至取消资格。任何被发现作弊的人都将被取消资格。

第八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三十一条学校遵循属地原则,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第三十二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需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华侨、港澳台学生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为确保每一位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建立了奖、助、贷、勤、免、补“六位一体”的奖励资助体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十四条学校大部分专业教授汉语和英语,不适合除英语以外的其他语种考生报考。其他语种考生报考并被录取的,不能按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补充条款

第三十五条我院招生咨询电话为0731-22183300、22183311、22183355;本高校招生信息网网址:,电子邮箱:【邮箱?受保护】、纪检监察举报投诉电话:0731-22183091。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颁布后,如遇教育部及部分省份政策调整,学校将制定相应的招生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以往关于招生的文件与章程的有关规定有抵触的,以章程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