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郑州楼市新政
(一)保证大学生在郑居住。对在郑自主创业的博士生、硕士生、本科毕业生(技工院校技师)、专科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符合条件的可购买* * *产权房,购买商品房的按政策给予住房补贴。对符合条件在郑创业就业大学生购房前提供保障性租赁房的,对租住市场化租赁房的,可给予一定面积补贴,优惠期为3年。
(二)为农民工购买自有住房提供便利。在郑州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外来务工人员,可按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同等条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在郑州买房,可以按照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同等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子女和近亲属在郑工作生活的,鼓励老人来郑养老,允许他们购买新房。加强新建住宅区的老化设计,对旧住宅区进行老化改造,对实施老化改造的给予一定补贴。
(4)支持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因家庭人口增加、收入条件改善而卖小买大、卖旧买新的居民,可在家庭限购范围内,在个人房贷、网签、不动产登记手续等方面提供便利。
第二,改善住房市场供应
(5)稳定住宅用地供应步伐。根据各区商品房周期,合理确定新增住宅用地供应,确保商品房供需平衡。当去污期小于18个月时,适度增加居住用地供应;当去污期长于18个月时,住宅用地供应将适度减少。土地拍卖保证金最低比例降至挂牌价格的20%,土地出让金可在成交后1年内分期缴纳。
(六)完善房价和地价联动机制。住宅用地出让实行“限房价、竞地价”的土地出让政策。对“限房价、竞地价”供应的地块,确定的房屋销售价格应当写入土地出让合同。住房出售时,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不得超过备案确定的销售价格。
(七)严格执行房屋预售制度。按照《郑州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的“二、三、五”预售形象进度要求,办理预售许可,取消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允许房地产企业“正负零”预售的相关政策,严格执行郑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
(八)加快项目建设和销售步伐。精简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将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时间控制在54天以内,落实科学准确的扬尘防治措施和疫情防控措施,增加有效施工天数。已抵押土地或者在建工程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可以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手续,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商品房实际网上销售前,相关房屋应当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九)完善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优化商品房项目配套,通过增加优质学位、建设医疗圈、改善交通等措施,补齐各类产业集聚区、32个核心板块、小微产业园、众创空间、孵化器等产业发展区域的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短板;对未开工的项目,加大教育、医疗、交通等配套设施供给,确保公共设施与基础设施建设同步交付。
(十)提升商品房品质。落实《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严格审批高容积率、低绿地率项目,对低容积率、高绿地率、环保节能、立体生态建筑给予政策支持,提高一定比例的销售限价,逐步增加优质住房供应。
第三,加大信贷融资支持
(十一)给予企业项目贷款支持。定期组织银企对接,鼓励金融机构对困难企业发放和续贷,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业务可持续的原则,加大对房地产企业兼并重组的贷款支持力度,有效缓解市场主体资金链经营压力。
(十二)减轻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引导郑州市金融机构增加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供应,降低住房贷款利率。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政策。
(十三)促进信贷支持合作。对支持开发贷款、降低个人房贷利率的金融机构,在新增政府财政存款、基金账户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第四,推进安置房建设和改造
(十四)实行货币安置。安置房建设实施三年,结合房地产市场情况,坚持货币安置。对于未开工建设的安置房,鼓励拆迁人选择货币化安置。
(十五)推进安置房改造。对于已经建成的安置房中不被群众居住的房屋,由政府回购回租,盘活为保障性租赁房和* * *产权房。
动词 (verb的缩写)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
(十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强化联合执法,严肃查处未批先售、虚假宣传、挪用预售资金、变相规避调控政策等违法行为。坚持控新控旧,淘汰存量,控制增量,防范变量,对房地产问题进行攻关。
(十七)加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管理。严格执行新建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制度,引导开发企业合理确定销售均价,稳定商品房价格。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不得在郑州组织新建住房团购和定向房源开发。
(十八)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便利交易。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商品房网上登记和预售资金监管效率,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银行保函和第三方保函抵扣不高于保函金额的预售监管资金,实行商品房网上即时登记。推进商品房“交付即发证”工作,提高新开工商品房项目比例。试点推行存量房网上签约备案、房屋交易及纳税、不动产登记四项业务“一窗受理”新模式。
(十九)加强网络舆情引导和管控。各网络平台和自媒体要准确解读房地产市场形势和政策,正确引导舆论和市场预期。有关部门要加强网络平台、自媒体等媒体的发布管理,严厉打击发布虚假信息、恶意炒作、渲染恐慌、误导市场预期、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