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第一所大学

第一章基本信息

第一条学校全称:重庆教育学院,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二条批准日期和单位:学校成立于1954,重庆教育学院成立于1984,重庆教育学院成立于2012。

第三条办学条件:学校占地面积621.4亩,建筑面积23.3万余平方米;图书馆藏书近87万册;现有教职工66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近500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价值近6000万元。学校拥有宽敞的教室、标准的运动场、先进的实验设备和舒适的生活条件。

第四条学校地址:

1.学府大道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9号,邮政编码400067。

2.南山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教路1号,邮编400065。

3.各专业学习地点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中的说明为准。

第二章申请要求

第五条英语、商务英语等专业外语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外语不限;大一的外语课是英语。

第六条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七条艺术类招生计划专业分数线的认定:重庆所有计划、江西2个计划承认省(直辖市)统考成绩;江西28个计划和山东、广西、福建、贵州省(自治区)所有计划承认我校组织的美术专业校考成绩。

第八条各专业招收相应高职类别:学前教育专业限招学历;旅游管理、会展经济、管理类专业限旅游;物联网工程专业限电子技术;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专业限于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限于计算机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仅限于服装设计与技术。

第九条考生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规定。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有些专业有特殊要求:

1.报考师范类、旅游管理类、会展经济与管理类、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类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说话清晰。五官、四肢、体型等重度残疾、生活自理困难的考生不予录取。

2.师范类、旅游管理类、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0 cm,女生不低于150 cm。

3.体育课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不低于158cm,双眼裸眼视力原则上不低于4.8(二级运动员可放宽至4.4)。

第三章准入规则

第十条我校招生工作在遵循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招生政策的基础上,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为重点,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按以下规定执行:

1.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减分政策和投档规定。

2.按照学校志愿工作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入档考生;如果第一志愿的学生人数不足,则选择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实现?平行志愿?设置,按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3.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如下:重庆以综合成绩为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皮的;文化成绩总分?30+专业级&;皮的;专业总分?70)排名,其他省份按专业成绩排名,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4.体育院校录取规则为:在文化、专业成绩达到重庆市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优先录取二级及以上运动员和文化成绩前30名的考生,其余名额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凡报考我校二级及以上体育学院的运动员,需于7月5日前与我校招生办取得联系,否则视为放弃优先录取资格。

5.进入档案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1)优先考虑第一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从高到低并参照相关报考要求择优录取;

(2)其他专业志愿视为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分数相同时,专业志愿优先;

(3)专业计划不满足时,选择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所填专业计划已被全额录取的,予以辞退;

(4)对于总分和专业志愿相同的考生,综合考虑其相关学科成绩和学科竞赛、科技发明创造、文化体育竞赛获奖情况确定专业;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参照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第四章奖励、贷款和奖学金

第十一条贫困学生奖学金和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份;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份;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3000元/人?年,三等2000元/人?几年。

2.综合奖学金:一等600元/人?句号;二等400元/人?句号;三等200元/人?句号;学术成果奖300元/人?句号。还有学生学术研究、技能竞赛、文体活动、新生奖学金等单项奖学金。

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有国家助学贷款和各种困难补助。当年入学的大一新生,可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下属已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学校还设有大学生勤工俭学服务中心,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俭学机会。

第五章收费及其他

第十二条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和重庆市物价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将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一并公布:

1.师范专业学费3125-6250元/年?学生,普通非师范专业学费(含美术)3700-10000元/年?健康。

2.住宿标准:650-1000元/年?健康。

3.推进初等教育的审批。农村小学普通教师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学费和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4.退学或提前完成学业的,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退还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三条初等教育乡村小学教师免费。定向就业区县为黔江区、綦江区、丰都县、开县、奉节县、酉阳县、彭水县、秀山县、梁平县、忠县、南川区。考生按定向就业区县分批填报志愿。陶行知小学教育创新实验班在本科二批填报志愿。

第十四条预留计划数量和使用原则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本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并授予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教育学院签署的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授予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士学位。专科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并授予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教育学院签署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六条根据教育部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注册入学后,学校进行复试,对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中以欺骗手段取得入学资格的新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冒名顶替入学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学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招生事宜。关于招生事宜请直接联系学校招生部门,否则学校概不负责。

第十八条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23-61638299、61638062、62658484。

学校网站: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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