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能保证科研吗?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可以保证研究。
教育部曾下发要求,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要推荐研究生录取人数,一般按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5%左右确定。
申请保险研究的条件:
(一)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全国本科招生计划(不含专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积极健康。
(三)努力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异;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强。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抄袭他人学业成绩的行为。
(五)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六)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力者,可由校本专业三名以上教授联名推荐,经遴选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排除在综合排名之外,但应公示学生和教授推荐信的相关说明材料。
(七)在制定综合评价体系时,可以适当考虑文艺、体育和社会工作专业特长等因素。但有这些特长的必须参加综合排名,可以不单独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