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富阳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
1.核心岗位人员由学校统一招聘管理,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制度。每年10月,学校编制和审批各单位人员。各单位在人员编制和岗位结构限额内,根据空缺情况编制核心岗位招聘计划,上报学校人事部门。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组织考核。
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主要采用面试,考核人选由用人单位在应聘人员中遴选确定。考核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等相关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拟聘用人选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党政管理岗位招聘和辅导员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学校统一组织,按照笔试和面试加权总成绩确定拟聘用人选。
2.核心岗位人员的聘用期限将由学校根据岗位性质具体约定。合同期满,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如考试成绩优秀,本人同意学校与其续签合同,工作表现突出者,经学校同意,可适时转入事业编制就业。
其他人员在学校不予续聘。3.后勤服务岗位实行分级管理,学校统一备案。独立核算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自主设岗、选人;其他单位在学校核定的就业岗位数内自主选人。
服务岗位人员需填写《沈阳师范大学编外人员登记表》,报人事部备案。人事部门负责协助用人单位监督社会保险的缴纳、合同文本的签订和聘用期限的约定。4.后勤服务岗位是流动岗位。学校鼓励各单位采取勤工助学、非全日制用工或全日制用工等灵活多样的用工形式,充分利用学校现有人力资源(包括离退休人员),构建和谐高效的劳动关系。
学校与全日制职工根据工作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但只签订一次(次数从2008年开始统计),全日制职工在校工作年限最长不超过九年。5.为了加强和规范对编外人员的管理,学校对部分后勤服务进行了集中管理。
校园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校园绿化采取外包形式,由后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保安、值勤等工作学校由保卫部门根据任务核定的工资总额进行管理。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将上述任务纳入学校统一管理。
6.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编外用工的管理,认真执行劳动合同法,依法用人。未经学校同意,擅自使用编外用工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学校将视情节追究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