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法学院专业设置

复旦大学法学院设有法学理论、法制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刑法、民商法、诉讼法、经济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法等9个学科群,民商法研究中心、国际法研究中心、法治研究中心、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司法研究中心、比较法与普通法研究中心、日本与东亚国家研究中心、诉讼法研究中心等8个学术研究中心。2003年、2005年获准设立国际法和民商法博士点;2007年,经人事部批准,建立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同年,民商法学科被列入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1)8号文件《关于印发201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的通知》后,我校批准的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已获准备案。

此外,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复旦大学司法与诉讼制度研究中心、复旦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复旦大学医事法研究中心、复旦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隶属于法学院进行管理。2000年以来,我院教师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项,教育部、司法部、上海市等省部级项目30余项,出版专著、教材200余部,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80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