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生必看。2017江苏高考二本合并后如何填报志愿?

以下是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7江苏高考志愿填报的公告。考生可以看看:

自愿报告

(一)考生填报志愿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素质”和“公民素质”必须合格。

2.文理科考生必修科目考试成绩必须达到C级及以上(技术科目必须合格)。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必考和选考)的等级也必须达到高校提出的等级要求。

凡持有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2015、2016年度中考成绩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外省(市、区)借考的我省户籍考生,我省将予以承认并相应评分;换算后,必修科目(含技术科目)考试成绩必须达到4C1及以上。

3.体育、艺术类考生同时报考文科或理科专业,在参加文科或理科专业录取时必须达到4C1及以上;参加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学业水平考试必修七科D水平不得超过三科(技术科目不合格视同D)。如果高校对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考生也必须达到高校的要求。

4.学业水平考试对特殊类型考生的成绩要求

高校自主招生、试点院校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拟录取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达到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中提出的等级要求。如高校无具体说明,选考科目等级按高校对所属学科普通考生的等级要求执行。

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按文科或理科考生的学科要求参加相应的必修和选修科目测试,七科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得超过三科(技术科目不合格视同D级)。

外国语中学推荐的必修科目必须达到C级以上(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报考少年班、残疾人单招、体育单招、空军和海军飞行员并报名的考生,因特殊要求或在中学的学习经历与普通高中生不同,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没有统一规定,由招生高校自主确定成绩要求。

(2)录取批次

高校录取分批次进行,依次为:

1.本科院校提前录取(包括文理军事院校、公安政法院校、航海院校、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体育、艺术类本科院校);

2.文理第一批本科院校;

3.文科、理科第二批本科院校;

4.体育艺术类高职院校;

5.文理类高职院校;

6.高职(专科)注册院校。

(3)自愿设置

1.文理各批次均设在平行院校,各批次均设平行院校并征集。其中,每批平行院校志愿包括A、B、C、D、E、F、G、H 8所院校,平行院校志愿征集包括A、B、C、D、E、F、G、H、I、J 10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包括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

2.各批次体育均设在平行院校,各批次均设平行院校并征集。其中,每批平行院校志愿包括A、B、C、D、E、F、G、H 8所院校,平行院校志愿征集包括A、B、C、D、E、F、G、H、I、J 10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包括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

3.艺术类专业根据专业考试方式不同,设置传统院校志愿、平行院校志愿和征集院校志愿。录取批次设置为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提前两个批次。具体来说:

(1)本科院校提前录取。

批次号1:设置独立本科艺术类院校,传统院校参照清华大学等设有独立本科艺术类院校、原“211工程”院校测试的艺术类专业和中央部门测试的非艺术类专业院校自愿设置。

第二小批:省内外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采用省统考成绩招生,志愿设置平行院校。

第三小批:除1小批艺术类高等本科专业外,其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将在传统高校自愿设置。

(2)高职院校。

利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院校自愿设置;利用高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传统高校自愿设置。考生只能选择使用省统考成绩或校考成绩的院校之一。

艺术类本科、艺术类职业院校(专科)批次录取完成后,设置1个院校征集志愿,考生只能在传统院校志愿或平行院校志愿中选择1个填报。

对使用省统考成绩的院校和专业,设置平行院校。每批平行院校将包括A、B、C、D、E、F、G、H 8所院校,平行院校征集将包括A、B、C、D、E、F、G、H、I和J10所院校;对使用高考成绩的院校和专业实行传统的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录取批次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包含4个专业志愿,1个专业志愿服从调剂。

4.2017起,高校从服从志愿开始取消。

(4)报告时间

1.平行院校志愿(含艺术类传统志愿)。考生在了解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水平、各阶段各分数段符合填报志愿要求的考生人数、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仅限第一批次填报)和志愿填报资格线后,在省教育考试院专门设立的网站(或)分两个阶段在线填报志愿:

第一阶段:6月27日至7月2日,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包括:文科或理科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包括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等。;体育或艺术类提前被本科院校录取;文科或理科第一、二批高校志愿。其中,填报艺术院校提前录取1小批志愿的时间为6月27日至29日。

第二阶段:7月27日至28日,填报高职(专科)院校志愿。第一阶段未被各批次院校录取且达到第二阶段志愿填报资格线的考生可填报,包括:文科、理科、体育、艺术类高职院校(专科)志愿。

2.从(平行)院校征集志愿者。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完成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和人数。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填报(平行)院校志愿网上申请。

(5)体育、艺术类考生报文科或理科,也可报文科或理科第一批本科及以下院校。

(6)考生填报高校和专业志愿时,要根据学科、高校和专业对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要求和考生本人体检结论,认真选择,准确填写信息。

(7)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凭考生编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在平行院校网上填报和征集志愿,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负责,无需当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之前,考生可以在网上修改自己的志愿信息。志愿填报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志愿信息。

(八)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中学和有关单位要参照本意见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考生志愿填报的宣传、组织和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