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少雯笔下人物的生活

郑少雯同志1905 11出生于四川省潼南县三会乡(今重庆市潼南县小渡镇),早年就读于北京农业大学。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的白色恐怖下,毅然走上革命道路,于1927年5月加入中国* * *产党。同年6月165438+10月,因参加北京游行并任西城区总司令被捕入狱。1928年6月,组织暴动越狱,到河南做新乡县委书记。抗日战争胜利后,任江汉区委代理书记、江汉军区政委,在大红山地区与国民党顽固派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1946,国* * *开始和谈。曾任中原军区驻汉办事处主任、中原军区驻汉代表,奉命在武汉与国民党谈判。在此期间,他奉命赴渝向、董同志汇报工作,并在同志的支持下,在中外记者招待会上揭露国民党假和谈、真攻击的罪恶阴谋。回武汉后,遵照李先念同志的指示,与国民党谈判代表和国民党特务进行了面对面的斗争,为保证中原部队顺利突围发挥了重要作用,多次受到周恩来同志的表扬。中原突围后,到延安任中央中原局秘书长。

1947南下时,郑少雯同志在锦衣卫任鲁豫野战军第十二纵队副政委,指挥部队与纵队领导同志一起战斗。在通许县,他消灭了敌人整整一个团。1948年2月后,先后任江汉军区副政委、江汉行政公署主任、湖北省军区政治部主任、湖北省委委员。在领导土改运动和其他工作中,正确执行了中央的方针政策,避免了乱杀的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郑少雯同志历任中南军政委员会民政部长、中南局委员、中南行政委员会副秘书长。1953年3月任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分院院长。1954 2月任中央司法部副部长、党组书记。1958年,在“左”倾思想的影响下,郑少雯同志受到了错误的批评和处分,并于同年12年被调到广西工作。在广西,他历任地区行署副专员、副主任、处长、党委书记、农办副主任。文化大革命期间,他同林彪、“四人帮”的倒行逆施进行了坚决斗争,受到迫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郑少雯同志彻底平反,并于6月1979,1调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院党委书记。恢复工作后,坚决拥护和执行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的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冤假错案平反工作。1984年,中央批准他享受正部级待遇。

郑少雯同志是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委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八届、第十二届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五届、第六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常务委员会委员。1990离职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