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获得学士学位需要什么条件?
全日制本科学生,经考试成绩优异取得本专业毕业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的,按所学专业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1,较好地掌握本学科、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2.在取得毕业资格的前提下,按照现行的四分制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法,其专业综合培养计划中所有课程(补充课程、跨校选修课程、课外学分除外)的平均学分绩点必须达到2.0及以上。
返校学习课程并完成毕业论文的毕业生,取得毕业资格并符合上述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授予学位的日期为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的日期。
攻读双学士学位的学生,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方可授予双学士学位。在校学习期间,被留校察看未解除的,不授予学位。在毕业至换发毕业证书期间,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受到处分者,不授予学位。?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士学位的授予进行审定,确定拟授予的学位名单,经教务处审核后提出学士学位名单,报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审核通过者,授予华南理工大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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