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婚姻法
婚姻法
第五条
婚姻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不允许任何一方强迫另一方,也不允许任何第三方干涉。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性不得早于22岁,女性不得早于20岁。应该鼓励晚婚晚育。
第三方包括学校和父母,所以法律允许结婚。
而且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了原国家教委1990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学生在校期间擅自结婚的,按退学处理”。这实际上承认了大学生的这种权利。
第五条
婚姻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不允许任何一方强迫另一方,也不允许任何第三方干涉。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性不得早于22岁,女性不得早于20岁。应该鼓励晚婚晚育。
第三方包括学校和父母,所以法律允许结婚。
而且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了原国家教委1990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学生在校期间擅自结婚的,按退学处理”。这实际上承认了大学生的这种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