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档案被大学学校弄丢了怎么办?

以下是某大学毕业生档案填写规范,可以参考一下:

一、补发的档案材料:

去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补办毕业生登记表:

(1)学生本人提交填写研究生档案的书面申请(由学生本人签字,按手印,原辅导员、原分管学院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两份;

(2)学生档案应领取单位出具的“未领取研究生档案”或“遗失研究生档案”证明,并注明“因学生就业需要,请学校补办”并加盖公章;

(3)经教育产业大臣审核签字后,持上述材料领取毕业生登记表,学生本人如实认真填写,原学院审核盖章;凭教务处出具的毕业证书,到学校办公室,加盖公章。

2.去学校档案室复印个人《学籍卡》、《成绩卡》并加盖档案室公章;

3.去招生办补办录取电子档案;

4 .到学校(或县级以上)体检,出具《体检表》;

5.到学生处、团委补办各种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团员)审批表等获奖证书;

6.去组织部补办组织档案;

7 .到原毕业高中补办《入学前档案》;

8.补办注册卡(参见补办遗失注册卡的程序)。

二、文件整理程序:

1.学生将上述材料交原学院审核;

2.审核通过后,由原学院负责归档、盖章并加盖学院公章;

3.学院负责将补办的毕业生档案报送至教育工业部就业指导中心;

4.学工部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将重新提交的毕业生档案转发给学生档案接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