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农业局设置
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人事、党务、思想政治、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工作。
发展计划财务部:拟定、组织和管理农业建设项目,指导全市三个农业农场的管理,监督行政机关和下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
科教处:拟定全市农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对策,承担实施科技兴农战略的相关工作。
调研科:调查、掌握、研究提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及相关政策,对市委、市政府农村工作的重大部署提出建议,并督促落实。
法律部:负责起草、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农业规范性文件,应诉本级农业行政案件,承办农业行政复议。
市场和经济信息科(对外合作科):提出农产品和农资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农产品流通;预测和发布农村经济信息,推进农业信息化;承办全市涉外农业事务和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推进农业标准化,提高农产品质量和质量安全水平。
种植板块:研究提出年度种植发展规划和重大技术措施,指导种植结构和布局调整。
经济作物处(荆州市蔬菜疏解办公室):指导全市经济作物生产;研究制定经济作物生产计划和技术措施。
农业产业化科(荆州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研究制定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大措施,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产业化。
农村能源办公室:研究提出农村能源建设发展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市农村能源产业和服务体系建设。
农机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农机安全监理,制定农机作业规范、技术标准、农机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并监督实施。
农机工业发展科: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指导农机产品结构调整,负责农业机械化基本建设项目的申报和实施管理。
农机科教质量部:研究提出农业制度化重大技术措施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农业机械化重点科研项目论证申报和重大技术协同攻关。
监察室:负责检查局机关及下属行政执法单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管理投诉、举报、违纪行为调查处理、申诉等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经济待遇、医疗、善后和遗属关怀等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建工作,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农业系统总工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会工作方针,负责农业系统(含局机关)工会工作,承担扶贫、帮困、献血、捐血等公益活动。
渔业办公室: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渔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制定全市渔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渔业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以及全市水域内水生野生动物和珍稀水生动物的保护、繁殖、开发、利用和管理;负责全市水产植物检疫、渔船和渔港监督管理,以及渔业行政执法;保护渔业环境,指导全市渔业环境监测。引导全市渔业机构的合理调整和渔业资源的有效配置,促进渔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确定全市水产品市场建设规划,对水产品市场进行指导和管理;引导水产品流通。组织实施科教兴渔战略。监督渔业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的实施,对渔船设计、修理、苗种生产和引进进行行业管理。荆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
根据市编委《关于设立荆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的批复》(京编发〔2006〕25号),中心于2006年7月正式成立,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0人。主要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检测中心现有科技人员7人,其中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4人,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共有28个检测实验室,总面积700平方米。拥有美国Agilent6890N气相色谱仪等71套先进检测仪器设备。2011年5月,检测中心通过省技术监督局、省农业厅组织的实验室“双认证”复评,可承担38个项目的监督检测任务。它们是:水胺硫磷、喹硫磷、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对硫磷、甲拌磷、久效磷、氧化乐果、敌敌畏、乐果、杀螟硫磷、敌百虫、甲胺磷、倍硫磷、毒死蜱、辛硫磷、乙酰甲胺磷、亚胺硫磷、三唑磷、溴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氰戊菊酯。
地址:荆州市东环路214号
荆州市土壤肥料工作站
工作站是全民所有制的公益事业单位,由荆州市农业局全额拨款。1978成立,1998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荆州市肥料监督检验站和荆州市土壤肥料工作站两块牌子,一个班子,定员25人。专业技术人员18人,其中高级农艺师2人,农艺师9人。在土肥技术推广活动中,先后完成了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中低产田改造、配方施肥技术研究与应用、国产氯化钾推广应用等重大科技项目,获得部、省丰收科技进步(推广)奖10多项,为全市农业增产、农民丰收、农村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全市土肥技术的推广应用,当好市委市政府指导农业生产的参谋,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土肥站的土肥业务;
(2)负责耕地地力建设,建立耕地地力监测网络,建设全市耕地地力信息系统,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高施肥水平,改良土壤,提高土地生产力;
(3)负责全市土壤资源的调查、开发和利用;
(4)参与基本农田保护,主要负责基本农田的质量管理;
(5)开展肥料监测和检验;
(6)完成国家和地方政府下达的土肥科研任务。
地址:荆州市东环路244号
荆州市农机安全监理站
监察所成立于1984,是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隶属荆州市农业局,级别相当于副县级,人员经费为差额拨款。现有工作人员12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5人,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7人,初级职称2人。有四个职能部门:安全部、监察部、财务部和办公室。
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农机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管理办法和安全措施;接受上级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指导和监督辖区内农业机械安全生产。
(二)分析辖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制定辖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防范措施;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和检查;总结、推广、表彰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经验和模式;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情况。
(三)负责辖区内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的业务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关系。
(四)监督辖区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登记,核发、换发、补发号牌;机车技术检验、变更、转让、抵押和注销登记。
(5)负责农机监理员、农机检验员的资格审查和材料申报;申报、领取和发放监考人员的标志、证书和证章。
(6)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牌照、清单、卡片的申报、收集和发放。
(7)负责建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驾驶员、操作工、监理员、检验员、安全员及农业机械事故的档案和台帐。
(8)监督驾驶员考试和试卷;负责驾驶员和安全员的资格审批。
(九)负责规划辖区农机监理技术装备方案;组织农机监理项目的申报、实施和检查。
(10)制定城区农机事故处置方案;参与辖区内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和通报。
(11)负责查处辖区内违反农业机械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接受人民来信来访。
(12)组织辖区内农机监理收费和财务情况检查。
(13)负责向上级部门提交报告和材料。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地址:荆州市荆州区屈原路28号
荆州市农业机械化研究所(荆州市农业机械化推广站)
荆州市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和荆州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员工17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5人;中级职称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的专家1人,荆州市拔尖人才2人。该单位成立于73年,先后完成省部级、市级重点科技项目10项,推广项目4项,国家和省市科技奖14项,国家专利5项,为荆州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多年来,这支部队秉承“老老实实,专业做事”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围绕“三农”服务,推广了一批先进的农业机械化新技术,得到了农民和政府的肯定。先后被农业部授予“全国跨区机收先进单位”、省农业厅授予“全省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农机科技推广先进单位”、荆州市农林党组织授予“先进单位”等称号。
主要工作职责是:
1,从事农业机械及相关技术的研发。
2、负责本地区农业机械新技术的引进、改进、试验、示范和推广。
3、承担上级下达的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项目,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相关项目,并参与制定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计划。
4、指导当地农业科研和推广服务,负责农业技术转让、信息咨询等技术服务。
5、网络农业信息,开展技术宣传、技术培训、技术转让、信息咨询等技术服务。
6.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承包、设备租赁、农业机械作业、农业机械中介及相关经营服务活动。
地址:荆州市屈原路28号
荆州渔政船检港监管理处(挂湖北渔政船检局荆州检验处和湖北省金沙江段中华鲟保护站两块牌子)
渔政船检港监管理局成立于1983,是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国有事业单位。其机构级别相当副县级,隶属市农业局领导。
其主要职责是: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地方性渔业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国长江禁渔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负责全市渔业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指导全市渔业水域环境监测,保护渔业水域生态平衡和生态环境,查处渔业违法和污染渔业水域的重大案件,维护渔业生产秩序,维护渔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4)负责全市渔业船舶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登记检验渔船,清理取缔“三无”渔船,查处渔船水上交通事故。统一规划全市渔港,指导渔港监督管理,审批渔港内项目和港口作业。
(5)负责中华鲟等珍稀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繁殖和开发利用。查处非法捕捉、屠宰、运输、出售、利用中华鲟等珍稀水生野生动物案件。
(六)统一管理全市渔政执法装备,审批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滩涂养殖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内陆地水域捕捞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证;办理国家珍稀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运输、经营利用专项许可;审批养殖水面和渔港场地的使用、征用和划拨。
地址:荆州市京东路京东巷8号
荆州市长湖水产管理处
管理处成立于1957年,是受省政府委托,负责长湖水产资源增殖、保护、开发利用以及渔业生产和渔业行政执法管理的机构。
(1)主要功能
1.宣传贯彻渔业法律法规和《长湖管理条例》。
2.组织领导长湖水产生产,开发利用长湖水产资源。
3.管理海子湖渔港;保护长湖的鱼类资源;登记、核发和验证捕捞许可证和渔船入湖许可证以及围隔养殖水系使用证;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维护长湖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水生动植物;维护长湖渔业生产秩序,查处渔业违法案件和渔业纠纷。
4.调查长湖资源变化情况,为制定长湖渔业生产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5、办好内部经济实体,为长湖渔业资源增殖服务,减轻国家财政负担。
(二)下属单位及基本信息
1,荆州长湖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站。位于荆州市沙市区官巨口,代表荆州市长湖渔政管理所履行渔政、船检、港监等职能。具体职责:组织宣传贯彻渔业法律法规;保护长湖的水生动植物资源;登记、核发和验证捕捞许可证和渔船入湖许可证以及围隔养殖水系使用证;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维护长湖渔业生产秩序和水上安全。
2.荆州市长湖渔政管理所海子湖渔场。集约化湖泊面积10300亩,年产鲜鱼1000吨,河蟹10吨。距市中心仅5.7公里,市内3路、35路公交车直达湖边。目前已成为市民观光、垂钓、水上娱乐、度假、餐饮等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休闲渔业和旅游业发展前景广阔。
3.荆州市长湖水产养殖场。位于318国道与宜黄高速之间,10号路延长线上。占地面积1,000亩,其中精养鱼池水面51.7亩,主要生产淡水鱼苗,开发名特优水产新鱼苗。年产淡水鱼苗6543.8+0亿尾,乌鱼苗2亿尾,5寸以上大规格鱼苗90吨,水产新鱼苗2亿尾。是全省乃至全国的大型淡水鱼苗生产基地。是省级鲱鱼养殖场,11五年计划。其产品享誉全国,远销东北、华北、西北10多个省、市、自治区。
4.荆州市长湖养鱼场。位于海子湖北岸,占地560亩。其中精养鱼池水面283亩,主要从事淡水鱼苗、成鱼的生产和养殖。年产各类乌鱼头鱼8000万尾,5寸以上大型鱼80吨,成鱼120吨。
5.荆州长湖制冷服务中心。位于荆州市荆州区京东路32号,拥有两个冷库(其中一个在10号路上),日冷冻量80吨,日制冷量200吨。
6.荆州市长湖塑料管理站。位于10号路北端,距国道318 100m处,拥有200KVA变压器,生产车间1500m2,主要从事渔业单丝、绳索、网布的生产和销售。
地址:荆州市沙市区10号路北,318国道100米。
荆州市畜牧局
荆州市畜牧局是经荆州市委、市政府批准,1996,在市农业局领导下成立的副县级事业单位,负责全市畜牧兽医事业的发展和管理。该局下设办公室、畜牧科、兽医科、政工科、财务科4个科室,房间号为1。直属二级单位5个,分别是动物防疫监督站、动物检疫站、畜牧兽医站、动物血吸虫病防治站、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
主要工作职能是:
1,主管畜牧生产;
2、负责全市动物防疫、动物检疫和动物防疫监督工作;
3、负责全市兽医、兽医管理工作;
4、负责动物血吸虫病防治;
5、负责全市饲料管理工作。
地址:荆州区京东路15号
荆州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
荆州市农村经济管理局由市农办、市农业局归口管理,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县级。根据京政办[1997]6号文,市农村经济管理局核定编制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级领导3名;有三个科,即秘书科、合同管理科和财务审计科。下设农民负担外部监督管理办公室、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领导小组办公室、化解村级债务办公室、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领导小组办公室、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办公室、新农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等6个综合办公牌子。重点对农村经济组织进行执法监督、管理协调、业务指导和信息服务。
主要工作职能和任务如下:
1,负责制定农村经济组织管理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执行和监督。
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示范章程;负责经济组织的登记管理;引导农村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3、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管理农民承担的各种费用和投资、劳务项目的预决算;审核农民负担基金和各种农业收费基金;依法查处农民承担的违法违纪案件。
4、依法指导完善农村土地延伸工作;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择承包方式;指导各类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依法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建档;依法审核合同和流转合同;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和仲裁。
5.执行和制定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和资产运营;培训、考核和管理农村财务人员,评定技术职称;农村集体资产的统计和登记;负责化解村级坏账;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评估。
6、负责农村合作基金会的清理和后期整顿工作,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7、负责审计和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对收取和管理农民负担资金的单位的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对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项目进行审计,查处违规违纪的经济案件。
8、负责农村合作经济收入分配预测、统计和农村经济管理统计。
9、负责组织新农村建设工作队,综合协调、宣传、监督、检查各工作队驻村工作。
10,负责新农村建设,具体负责全市新农村建设的规划、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检查。
根据上述任务,市农村经济管理局设3个科。(1)秘书科。负责局机关日常行政工作,包括文秘、档案、后勤管理;农村经济管理系统、农村经济统计干部的专业培训;综合文件和系统的起草。(2)合同管理科。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和农村承包合同管理。承担农民负担政策法规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管理;审议有关农业负担的文件;查处违反纪律增加农民负担的案件;指导农村承包经营活动;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和仲裁。(3)财务审计科。负责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承担农村金融工作的指导和制度建设;农村集体资产评估;农村财务审计;农民承担专项审计等工作。
地址:荆州市荆州区京东路54号(原行署大院内)
荆州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为认真履行农业行政执法职能,克服荆州市多级农业执法体制的弊端,切实维护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在荆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荆州市编委于2003年6月5438+2月31日发文(荆编[2003]60号),与荆州市种子管理站、植物检疫站、支队挂上荆州市种子管理站的牌子,并
荆州市农业执法支队隶属市农业局管理,机构级别相当于副县级。荆州市农业执法支队人员经费全额纳入市财政预算。支队下设办公室、财务部、市场监督管理部、品种管理部、检验检疫部(荆州市农业资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和荆州、沙市两个直属大队。至此,支队改革已全部到位,执法人员实行全员竞争上岗。支队有干部职工78人。支队领导成员6人,其中:1支队长,3名副支队长,1纪委委员,1工会主席。师级干部11。支队的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有关农业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全市农药、种子、化肥、植物检疫、农业环境保护和绿色食品的执法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业执法人员和相关农业生产经营人员的培训、考试和考核;负责全市农资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审定(认定)和推广的管理工作;负责荆州区、沙市区、荆州开发区和农场管理区种子、农药、化肥生产经营许可(登记)证的审核、发放和植物检疫工作;依法审查农产品广告;负责荆州市两级农业执法;调查、调解、处理本行政区域内、跨县市的较大农资质量纠纷,依法查处农业违法案件;负责全市农资质量的监督检查、检测、检验和委托鉴定;负责市区植物和植物产品的检疫;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新组建的荆州市农业执法支队将在荆州市农业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农业执法“五公开、六规范、十禁止”的要求,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优质服务,打造荆州市农业执法新形象。
荆州市农业执法支队于2004年3月18日举行挂牌仪式。
内部机构和职能:
办公室:协助支队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支队政务;负责上传、下发、检查和监督相关工作;负责文件、信访、统计、新闻宣传、法律培训、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人事、党务、工资、职称、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财务部:负责支队财务、资产和资金管理;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负责支队的项目申报和管理。
市场监督管理科:负责农资市场的监督管理;承办上级交办、下级上报、横向移送、跨地区和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案要案;负责支队农业执法案件的审理,案卷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承担案件审理、复议和应诉的具体工作;办理农业行政许可的有关事项;依法审查农产品广告。
品种管理部门:负责农产品的引种、试验、示范、审定(认定)、推广和质量认证标志的管理。
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农资质量的监督、检验和委托鉴定;负责应施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的检疫;办理农业质量证书的审核、发放和公告。
荆州大队:负责小北门农贸市场和荆州区的农业执法。
沙市大队:负责跃进路市场和沙市区的农业执法。
荆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荆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成立于1992,1年6月,是县级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其主要职能是承担全市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向农民提供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中心现有员工50人,其中离退休3人,个体户10人,待岗9人,借调3人,在职25人。该中心每年支出654.38+0.3万元,每年财政拨款只有20多万元。剩下的主要靠企业创收。为弥补资金不足,中心先后成立了科技交流培训部、农丰种子种苗厂、壮秧剂厂、广源种业等企业。其中,农丰种子种苗公司于2003年自行注销;科技交流与培训部于2005年实施了资产置换。中心目前有广元种业、壮苗剂厂三家机构和企业,履行部分农业技术推广职能,主要从事种子壮苗剂系列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