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制度是什么时候提出来的?
大学生村官是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或往届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含社区)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助理或其他村“两委”职务。大部分工作是社区(村)事务。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大学生“村官”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快速发展的漫长积累和发展过程。
大学生村官政策的萌芽可以追溯到1995年江苏省丰县的“雏鹰计划”。为解决“三农”问题,江苏省率先招录大学生担任农村基层干部。65438-0999,海南省启动大学生“村官”计划,定安、临高、东方等市县相继组织大学生“村官”招聘。同年,浙江省宁波市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成为全国首个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地区。这一时期大学生“村官”人数不多,但形式多样,逐渐打开了改革开放以来知识分子回乡的正式通道,为后来的发展积累了重要的实践基础。
2000年3月,广州市天河区公开招聘52名大学生“村官”,全国各地3000多名大学生前往应聘。2002年,河南省鹤壁市招聘205名大学生为“村官”,开启了河南省大学生“村官”工程。2004年,河北省邢台市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决定每年选派1000名大学生到农村工作,实现5年内有5200个行政村有大学生当“村官”的目标。截至2004年底,全国有10个省市启动了大学生“村官”计划,主要分布在东部和中部地区。大学生“村官”工作逐步进入多省联动、以地区为单位的整体推进和探索阶段。
2005年7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2006年2月,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等八部委发出通知,联合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等工作。自此,大学生“村官”工作进入大规模试验阶段。
从2005年开始,北京、四川、江西、福建、青海、辽宁、贵州、陕西、山西、安徽、上海、吉林、湖南、甘肃、宁夏、内蒙古、云南等省市相继启动了大学生“村官”计划。截至2008年2月底,全国已有28个省市启动了大学生“村官”计划,其中17个省市启动了每个村有大学生的“村官”计划。
2008年3月,中央组织部会同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座谈会,部署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大学生“村官”工作进入全面发展时期。
自2008年3月全面启动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以来,* * *超过654.38+0.3万高校毕业生自愿报名,各地选聘了654.38+0.59万名大学生村官。另外,一些省区市在2008年之前就选拔了他们,目前,* * *有20万大学生村官在新农村建设中自主创业。
大学生“村官”到农村基层工作后,充分利用自己的知识和专长,积极为建设农村、服务农民、发展农业贡献力量,同时也得到锻炼和提高,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骨干力量。据统计,目前有24.1%的大学生“村官”加入村“两委”,其中12.3%负责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有创业项目19527人,其中独立创业者5916人,合作创业者1361人。
2010年4月29日,中组部下发通知,五年选调大学生村官人数增至20万人,2010年全国3.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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