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提取

武汉公积金提取

提取条件

本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有产权的自住住房;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租赁本市住房用于自住。

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退了,退了;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国定居;

4、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5、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含2年)以上未重新就业的;

6、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且与本市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离开本市的;

7.员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严重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8、农民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什么情况下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原)

提取过程

1,职工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或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职工同时填写《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申请表》);

武汉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非购房版)

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购房租房版)

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样本(带下载链接)

2.职工向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在单位应认真核实、证明提取原因的真实性,并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职工偿还商业贷款的,需到贷款银行盖章确认);

3、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办理提取审核手续;

4、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开户银行在受理职工提取申请时,经审核同意后,应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意见;经审查有疑问的,应当保留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提取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武汉公积金提取凭证(样本+下载)

5.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开户银行审核通过后,职工持审核通过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所在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到开户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6、提取金额超过654.38+万元(含654.38+万元),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职工家庭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缴存职工或其配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职工家庭遭受火灾、地震等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住房公积金存入银行用于购买自有住房公积金, 必须到管理中心或经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审批后,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到开户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搬运地点:

1,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京汉大道1248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昌分中心

地址:罗瑜东路201号附近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汉阳分中心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学分中心

地址:武昌区小红山东区34号湖北科技创业大厦B座1-2层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汉口分中心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级分中心

地址:红山路66号

江汉油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汉办事处

地址:东湖高新开发区大学园路18号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友谊大街)

地址:友谊大道13与17。

2、武汉公积金经办银行网点

武汉住房公积金支取银行(大全)地址及电话

提取材料

住房类别

1.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购房款未全部付清的,办理本次提取手续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住房公积金户口本或联名卡)原件及复印件;

(4)卖出单位名称、行号、收款账号;

(5)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6)购房相关要求(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凭已在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房改购房需持市房改办的《售房批准书》和购房协议,省房改办的资金审批表和购房协议;购买集资建房需提供市房产局或省主管部门的集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购房款已全部付清提取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住房公积金户口本或联名卡)原件及复印件;

(4)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全额购货发票或正式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购房租房版)

非住房类别

1.职工因退休或注销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住房公积金户口本或联名卡)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退休证》或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退休证》。本人未取得退休证的,身份证上注明的年龄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5周岁),由本人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2、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住房公积金户口本或联名卡)原件及复印件;

(4)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与境内异地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住房公积金户口本或联名卡)原件及复印件;

(4)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齐全: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有哪些?(非购房版)

提款额度

1.本人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本息余额,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2.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不选择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允许职工夫妻双方每3年对该套住房提取1次(不含100元以下金额):

(1)职工或配偶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未支付房款的,自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购房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最后付款日止,按1倍划转;转让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额70%的,首次转让提取满3年后,可凭全额发票或正式收据、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再次提取,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额的70%;

(2)职工或配偶以自有资金全额付清首套房购房款的,可凭全额发票或正式收据、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每三年提取1次,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款总额的70%;

(3)职工或配偶购买自住住房作为二手房的,凭转让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已完税契税发票,每3年可提取1次,提取总额不超过已完税契税发票上计税房价款的70%。

(4)选择使用商业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且贷款尚未还清的(限在本市购房),可在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后,每三年转存贷款1次(转入借款人同意还款的银行储蓄账户), 且员工及配偶每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前三年(36期)每月到期还款金额之和,直至商业贷款余额结清。

3.月租金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20%的,在签订住房租赁协议的租赁期内,每年应提取住房公积金1次,职工及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租赁期内扣除家庭工资收入20%后的差额,单职工每月最高提取金额不超过600元,夫妻不超过800元。

4.市政府出租廉租住房的,租赁期间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次,职工及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租赁期间租赁费。

5.职工或配偶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产权住房的,可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危险房屋通知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含100元以下的金额)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实际支出。

6.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的,自住院或出院之日起1年内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含100元以下的金额)不得超过个人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总额(不含单位报销或医保支付的部分)。

7.因火灾、地震等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自事故或灾害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个人实际承担的损失总额(不含保险赔偿金)。

8.本规定颁布前,职工及其配偶以自有资金全额购买自住住房的,允许在购买3年内(以房产证登记时间为准)对该套住房一次性提取1次,但不享受每3年提取1次的政策。

提取时间

首次提取的用户,到账时间为《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确认单》规定的提取时间后三个工作日内。

后续每笔提款的到账时间均在以提款期计算的约定提款日起三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