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校长是什么级别的干部?

北大校长的行政级别是副部级。

在我国,公务员的领导职务分为五级,即司局级、处级、科级、部级和国家级,每一级又分为两级。高校作为公益性事业单位,相应的行政级别还是比较高的,一般在厅级以上。其中,专科院校为副厅级,本科院校为正厅级,但全国也有32所本科院校为副部级。北京大学作为全国顶尖高校,自然在32所副部级高校之列。

在我国,专科是副部级别,普通本科院校是主部级别,一些部属高校是副部级别。目前,中国有31所副部级大学。其校长、党委书记为副部长级: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Xi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浙江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大学、中山大学、吉林大学、四川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山东大学、同济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东南大学、中南大学、重庆大学、兰州大学、西北A&F大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八条公务员担任领导职务符合宪法、有关法律和制度规范。领导职务的级别分为:国家正职、国家副职、省正职、省副职、局正职、局副职、县副职、县副职、乡副职、乡副职。

第十九条公务员的级别设置在局级以下。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综合管理以外的职务公务员的职级序列,由国家依照本法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