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投诉大学教材收费不合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设立统一的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电话:010-66092315,7×24服务,全年无休。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的主要职责:

第一,研究制定教育方针政策;起草教育法规草案。

二、研究提出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国家教育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和速度,并指导和协调实施。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制定筹集教育经费、教育拨款和教育基础设施投资的方针政策;监督国家教育基金的筹集和使用;根据有关规定,管理外国对华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

四、研究提出中小学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基本教学要求和基本教学文件;组织审定中小学编写的教材;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开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督导评估。

五、统筹管理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

研究提出高等学校的设置标准,审查高等学校的设立、更名、撤销和调整;制定指导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和高等教育评估的学科专业目录和基本教学文件;负责“211项目”的实施和协调。

扩展数据:

统筹管理各类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制定各高校招生计划;负责各类高等教育的学籍管理;管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分配。

规划和指导高等学校的自然科学、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宏观指导高校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与推广、科研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协调和指导高等院校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国防科技重点工程的实施;指导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的发展和建设。

统筹管理、协调和指导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制定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管理的方针政策;规划、协调和指导对外汉语教学;指导我国驻外教育机构的工作。负责协调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教育交流。

负责基础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拟定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制定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并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

统筹学位工作,起草学位工作条例;负责国家学位制度的实施;负责国际学位等效和互认;承担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国教育部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投诉举报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