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2020年招生政策解读
学校有111年的历史。经过长期的发展和建设,学校形成了以工科为主,理、工、文、管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和专业体系,多科性大学的基本格局。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4个学科被评为A类..工程、地球科学、材料科学、化学、数学、环境与生态、计算机科学等7个学科的ESI排名位居世界前1%的大学和科研机构,其中工程学科位居ESI全球前1‰之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概况。学校名称:中国矿业大学。地址:江苏徐州大学路1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教育部。办学层次和类型:公办本科院校。
第三条学历证书。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授予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普通高考成绩为依据,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
第二章组织结构和职责
第五条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作为学校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协商和民主监督机构,吸收一定数量的师生和校友代表,为学校研究制定本科招生总体目标、确定和实施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重大招生事项提供决策咨询和建议,并提供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全面负责我校本科招生工作。主要职责:贯彻上级有关本科招生的规定,研究制定招生制度,确定本科招生总计划和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审批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工作计划和招生宣传政策,指导招生考试、录取和宣传工作。
第七条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具体负责和实施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与上级部门和各省区市考试院沟通,做好学院与相关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类别、计划和专业
第九条学校本科招生主要包括普通、中外合作办学和专科三种类型。其中,特殊类型招生包括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渴望学习)、高水平运动队、体育、艺术以及港澳台侨招生、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
第十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和区域、城乡招生机会均等的原则,综合考虑各省(区、市)生源和毕业生就业情况,以及学校的区域和行业导向、往年省级招生计划和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确定不同省份和专业的招生计划。最终年度招生计划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使用预留计划。学校以招生总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剂地方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二条学校按照专业类别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每个专业类别视为一个招生专业志愿。按专业类别录取的学生,入学时不划分具体专业。完成通识课程培养后,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专业能力、学生表现、志愿等情况,分流到大类相关专业。考生可以通过学校的本科招生网查看专业类别的设置和介绍。
第四章准入原则
第十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在教育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对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的原则,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组织和监督下进行。
1.学校根据省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分数投档。调档比例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确定,原则上按照平行志愿批次控制在105%以内。按批次顺序志愿投档,档案调档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120%以内。
2.根据平行志愿提交的批次,对未完成的计划征集志愿;按批次依次志愿,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如生源仍不足则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足,将剩余计划调回或调入其他生源较好的省(区、市)完成招生计划。
3.学校实行分数优先录取规则,不存在专业差异。根据成绩和专业志愿选择进入档案的考生,确定专业。分数相同时,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的分数,理工类、综改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的分数。
已填报调剂专业意愿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满的情况下,按照从高到低的排序转入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未能填报调剂专业意愿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被完全录取的情况下,予以辞退。
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录取规则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在招生计划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1:1”的录取规则,即在招生计划内入档的考生,按照高考总分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4.在转档案、招生、确定专业时,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高考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的,最高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和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四条江苏省考生报考学校普通班、高校专项计划、中外合作办学的,须达到B+和B;其他特殊类型招生需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进行分级。
在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对历史(文史)和物理(理工科)成绩为A+的考生给予2分,成绩为A的考生给予1分。
第十五条省市实施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备案方式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文件执行。考生的选修科目必须符合学校专业选修科目的要求,否则不予录用。学校以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安排和调剂专业志愿的参考。
第十六条学校不限制考生选修外语,但英语是所有专业的必修课,考生入学后以英语为第一外语进行教学。
第十七条普通高等学校专项计划(好学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艺术、体育训练、港澳台侨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的录取,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内地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学校招生以及国家专项计划的录取,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育专业录取规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文化、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本科合格线及以上的,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录取规则录取;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未规定录取规则的,按专业成绩录取。对于体育分文理的省(区、市),只招收理科考生。
第十八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不录取未填报中外合作办学志愿的考生,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其他专业。
第十九条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取消乙肝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堂[2010]2号)执行。
第五章收费及其他
第二十条学校收取学费、住宿费、取暖费等。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江苏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其中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按学生在学年内实际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收取。详见《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
各专业类别新生入学一年的收费如下:
专业学科类别
学费(元/人-学年)
工程类
5800
科学课
5500
管理学、文学、经济学、法学。
5200
艺术研究
6800
体育
5300
公共安全科学
6000
中外合作办学的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学费为26400元/人·﹒学年,留学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由中外合作办学单位按规定收取。
住宿费:1200元/人;学年;取暖费:100元/人;学年。
以上收费如有变动,按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第二十一条学校认真贯彻国家资助政策,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减、补”的综合资助体系,保障学生就学和成长。学校在新生入学注册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没有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2019年,学校设立本科生奖学金20余项,资助总额近9000万元,覆盖面超过50%。详见本科招生网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复试不合格的学生,按教育部令第102号处理。4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
第二十三条学校本科招生网站:,招生微信号:cumtzs,本科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16-83591555,83591666,传真:0516-83591777;各学院招生咨询电话详见本科招生网站。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投诉电话是0516-83590270。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者个人开展招生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对于任何以“中国矿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凡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