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危重病保险报销政策
武汉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重(慢性)病诊疗政策指南
一.政策基础
重(慢性)病门诊治疗、支付比例、年度支付限额均按照《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重(慢性)病门诊治疗有关政策的通知》(2017号)执行。
二、报销标准
1,报销病种:32种重(慢性)病住院医师门诊治疗;2019苯丙酮尿症纳入门诊重(慢性)疾病范围。
2.报销比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50%,苯丙酮尿症70%;
3.报销限额:
(1)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为4000元至1.5万元。
(2)经历过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肾移植术后抗排异、肝移植术后抗排异的被保险人,最高可赔付30万元。
二、办理流程:
1.声明:患规定疾病的参保居民(大中专院校)携带相关疾病近期连续治疗病历、相关检查报告、出院小结等材料原件。,并向所在辖区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
2.审核: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病历初审。对审核不符合要求或资料不完整的,应及时退回或通知申报社区(高校)补足相关资料;初审合格者发放《武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部分重(慢性)病认定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登记表》),参保居民按要求填写相应栏目。
3.鉴定:通过初审的参保居民持审批登记表,到辖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相关检查,鉴定确诊病情,提出治疗建议。
4.审批:参保居民在定点医院鉴定后,由参保居民(大中专院校)将审批登记表和本人近期五张一寸或二寸免冠照片报辖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辖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收到鉴定反馈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在医保系统中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填写《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部分重特大疾病治疗专用病历》(以下简称《重特大病历》)。
申请审批通过后,参保人凭社保卡(大学生持身份证)和危重病病历到定点医生、医院、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复诊)、定点药店就医购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