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户籍证明怎么开?
具体流程如下:
1,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跟标”。
2.在搜索框中搜索“户籍证明”。
3.点击进入“户籍事项证明”。
4.按照界面提示进行操作。
5.如果户籍在松江校区,选择“松江区”,选择“松江分局大学城派出所”作为办理点。户籍在古北校区,选择“长宁区”和“长宁分局仙霞路派出所”。
6.填写信息。
7.上传信息。
8.提交成功,等待警方审核。户籍证明必须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当事人亲自回住处的,不需要办理手续。
如果当事人不能回到自己的位置,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况:
1.当事人是个人户口的,可以委托家人(来自同一户口本)携带户口和本人身份证到辖区派出所办理。
2.当事人是集体户口的,可以委托集体户口的管理人员、当事人的同事或者同学(在同一户口本上)携带集体户口和本人身份证到辖区派出所办理。
3.如果客户账户被托管,建议回去自己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由各级公安机关负责。
有派出所的城镇,以派出所辖区为户口管辖地;未设公安派出所的乡、镇,以乡、镇管辖为户口管辖。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是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协助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口登记;分散居住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在户口所在地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部队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畜牧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帐户。,应由指定的合作社协助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登记在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