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校低保学费减免政策
法律解析: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者法定赡养义务人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扶助。同时规定,特困人员中的未成年人,年满16周岁后仍在接受义务教育或者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以继续享受救助供养待遇。
法律依据:《免除贫困家庭学生学杂费政策对象认定和普通高中减免学杂费工作暂行办法》。
一是建档立卡家庭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郭凯发[2014]24号),建档立卡户也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也就是说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是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扶贫部门负责认定。
二,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的认定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居民生活费用情况确定并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要求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由民政部门认定。
三、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的认定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贫困人口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者法定义务人无法履行义务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满65周岁的未成年人等贫困人口给予救助。同时规定,特困人员中的未成年人,年满16周岁后仍在接受义务教育或者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以继续享受救助供养待遇。
民政部门负责对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学生进行认定。
第四,残疾学生的识别
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人证是识别残疾学生的合法凭证。
事实上,残疾但尚未持有残疾人证的学生,要按规定享受免学杂费政策,需要先办理残疾人证。残疾学生由残联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