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生租房补贴怎么申请?
1、住房租赁补贴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毕业后2年内申请有效补助;
(2)在我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与之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1年及以上;或在宁自主创业(非全日制经营除外),依法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3)依法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除外),或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参加我市失业保险;
(4)有本市户籍困难,或者非本市户籍无自有住房,在本市租房并缴纳房租。
2、根据有关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租赁房屋时,应与产权人或房屋经营单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支付租金并按规定开具机制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租金发票),注明房屋租赁原因、月租金金额、租金支付期限等条款;
(2)港澳台毕业生应取得南京市就业证;
(3)不得重复享受住房租赁补贴等本市人才住房政策和住房保障政策。
申请材料:
(1)国内高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或技师证,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2)本市房屋租赁合同(一人一约)及房租发票;
(3)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提交参加省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五十五条
住宅房屋的租赁,应当按照国家和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执行。出租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租金和其他租赁期限由双方约定。
第五十六条
房屋所有人以营利为目的,出租在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造的房屋的,应当将租金中包含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