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2007年艺术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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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海南大学,创建于1983,是海南省唯一的综合性大学和省级重点大学。也是教育部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高校。2005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获得优秀等级。学校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琼州海峡之滨,校园面积2601亩,校园环境优美,是学习的好地方。

学校致力于培养国家和海南特区发展建设所需的高素质人才,建立了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高职教育、成人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多层次、协调发展的高等教育体系。现有科学技术、信息科学与技术、生命科学与农业、海洋、经济管理、法律、人文交流、外语、艺术、旅游、政治与公共管理、国际文化交流、应用技术、成人教育等14个学院,体育部、公共实验中心等两个公共教学单位,拥有一级硕士。目前有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7个省级重点(支撑)学科,10个校级重点学科,42个科研机构。2002年以来,学校承担科研项目509项,其中国家“863”项目(含子项目)9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7项,国际合作项目5项,其他国家专项6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13项。* * *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11项,社会科学成果奖26项。

近年来,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学校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两次)、全国贯彻学校体育条例优秀普通高校(两次)、全国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三次)、全国贯彻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先进单位、全国普通高校优秀教务处、全国普通高校科研管理先进集体。“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4次)、“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团队”、“全国优秀学生协会”、“全国聘请外国专家先进单位”、“全国优秀高校自然科学学报”、“全国优秀高校科技期刊二等奖”、“首届全国百强社科期刊”等荣誉称号。

海南大学艺术学院是海南省专业艺术人才的培养基地。她与海南大学一起走过了20年的成长历程,为社会培养了大批艺术人才。在第一届全国大学生文艺汇演、99全国大学生艺术节等各类国家级、省部级艺术比赛中多次获奖,其中国家奖10,省级奖96。学生科研成果获国家级奖17项,省级奖26项,被誉为“特区艺术人才的摇篮”。

学院现设有音乐、美术、设计三个教学部,一个美术学硕士专业,音乐表演、绘画、艺术设计、舞蹈编导四个本科专业,以及成人教育等多种层次、多种形式的办学。学院现有教授、副教授30余人,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省级优秀专家2人,学科带头人3人,中青年学术骨干1人。教学设备完善,教学、艺术理论研究和创作成绩显著,社会影响大,办学声誉好。

2007年海南大学艺术专业将在山东、陕西、河南、河北、湖北、湖南、海南、甘肃、江西、安徽、山西、黑龙江等12省份招收280名普通本科生。

专业介绍

1.绘画:培养具有绘画艺术创作、教学和研究能力,能在文化艺术、教育、设计、研究、出版等领域从事教学、创作、研究、出版和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素描、色彩、专业技法、创作、中外美术史等。学制四年。授予的学位:文学学士。

2.艺术设计:培养具有艺术设计与创作、教学和研究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够在艺术设计教育、研究和设计部门从事艺术设计研究、教学和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菜;素描、色彩、图案、三大构成、专业技法、专业设计、电脑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理论等。学制四年。授予的学位:文学学士。

3.音乐表演:培养具有音乐表演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及其他相关部门和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和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声乐、键盘、音乐技术理论、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对唱(演奏)合唱(演奏)等。学制四年。授予的学位:文学学士。

4.舞蹈编导:培养具有编导、教师、表演者能力的专业人才,能在专业团体、艺术院校及其他相关部门、机构从事中小学舞蹈表演与教学的编导、创作的高级专业人才。主要课程:舞蹈基础训练、舞蹈素材组合训练、舞蹈编导、中国古典舞身韵、现代舞基础等。学制四年。授予的学位:文学学士。

2007年招生计划

1,招生地区

12山东、陕西、河南、河北、湖北、湖南、海南、甘肃、江西、安徽、山西、黑龙江等省份设立专门考试;海南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承认海南省招生部门组织的专业统考成绩。

2.招生计划

(1),艺术设计专业招生110人。

(2)绘画专业57人。

(3)音乐表演报名学生63人。

(4)舞蹈编导专业招生50人,仅限山东、河南、河北、湖北、湖南、海南、陕西、甘肃等8个省份。

3、招生对象和条件

(1),有志于艺术事业,符合2007年全国高考招生条件的考生。

(2)我校艺术类专业均招收艺术类考生。对于艺术考生,分为文科(艺术类)和艺术类(理科类),我校只招收艺术类(艺术类)考生。

(3)报考绘画、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色盲、体质弱;报考音乐表演与舞蹈编导教育的考生,应具备良好的音乐舞蹈学习生理条件。

(4)现役军人需持有军级以上单位政治部介绍信。

申请考试的方法

1.考生须在考生所在省份参加我校组织的美术专业考试。没有跨省考试,没有重复考试。文化考试在考生所在省、区参加全国统考。

2.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所需证件及附件。

(1),需要身份证和有效证件或证明。

(2)、根据省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必须填写1份《准考证登记表》。

(4)提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3.专业考试期间,考生只能报考1专业(方向)。

4.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和地点。(见附表)

求考

1,专业考试

(1),绘画专业:素描人像,素描人物,色彩静物。专业成绩总分300分,单科成绩100分。

(2)艺术设计专业:

室内设计方向,装修设计方向,服装设计方向,装修设计方向:素描人像,素描速写,色彩静物。专业成绩总分300分,单科成绩100分。

(3)音乐表演专业:

(1)歌唱方向:a)视唱练耳与听力(节奏建模、声音建模、命名音程);b、声乐(唱一首自己选的歌,中级水平)。专业成绩满分100,其中视唱练耳占10%,听力占10%,声乐占80%。

②器乐演奏方向:a、视唱练耳与听力(节奏调式演唱、音程调式演唱并说出音程);b .器乐(钢琴:演奏一首299以上车尔尼度练习曲,选择一首中外钢琴独奏。二胡:演奏一首练习曲和一段乐曲;大提琴和小提琴:演奏一首练习曲和一首中音音乐;古筝:演奏中级练习曲以上,各一首曲子)。专业成绩满分100,其中视唱练耳占10%,听音乐占10%,器乐占80%。

(4)舞蹈编导专业:基本功测试(包括软开场和技术技巧)、舞蹈表演(舞蹈片段或组合、自备磁带)、舞蹈模仿和即兴创作。专业成绩满分100,其中基本功测试占30%,舞蹈表演占30%,舞蹈模仿占20%,即兴表演占20%。

2、结果宣布

我校根据专业(方向)成绩对同一省份考生进行统一排名,并按照招生计划的3-5倍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放《海南大学美术专业考试合格证书》(根据部分生源省份的规定,只有通过当地省级专业联考并符合我校专业考试要求的考生才能取得我校美术专业考试合格证书), 并通知我的考试成绩和排名,将合格考生的专业成绩提交给考生所在省份的高中招生办公室。 同时,所有考生的专业成绩在海南大学网站(www。hainu.edu.cn),专业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通知。具体信息我可以通过以上网站或电话查询。

3.文化考试

通过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的考生,须在报名地参加200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艺术文化统考。

入场和收费

1,录取

(1),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文化测试成绩达到原籍省指定的控制分数线。参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海南省考生承认本省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外省考生以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

(2)、入院待遇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3)录取后,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新生专业复试。在专业考试中发现作弊,或复试不合格,专业水平严重低于高考专业水平者,取消其资格,退回原籍。

2.费用

考生入学后,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向学校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每人8800元/学年,600 ~ 1200元/学年。

3.联系地址

(1),海南大学网址:www.hainu.edu.cn。

海南大学招生办电话:0898-66266469 66279056

传真:0898-662601765438+电子邮件:hndxzb @ 126.com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路58号海南大学招生办邮编:570228

(2)海南大学艺术学院办公室电话:0898-66279207、66183550

传真:0898-66183550e—MAI一:邱东@ 126.com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艺术学院,邮编:57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