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2023年硕士招生章程

北京工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已经下发。2023年,北京工商大学以推荐免试和普通招收两种形式招收硕士研究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无质量的基本原则。深空网整理了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专业及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拟招生人数、剔除人数详见《北京工商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可能会因官方发布的招生计划或实际招生人数的排除而发生变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高层次少数民族人才计划”仅限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推荐免试就读学校研究生的人员,应为经本科学校(有资格开展免试晋级的高校)选拔并确认学历的免试学生。

(二)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 * *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和可通过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必须在当年报名入学时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否则入学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

(三)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院校专科毕业证书满两年(自毕业至当年录取之日,下同)及以上的本科毕业生,以及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的人员,按相当于本科毕业成绩报考。报考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及以上;或者取得公共英语三级证书;或者在官方刊物上发表过与所申请学科研究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

(4)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研究生报名前必须征得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参加法律(非法)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满足申请条件(2)中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类法学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毕业生、自考形式法学毕业生不得报考)。

(四)报名参加法学(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申请条件(2)中的要求。

2.报考前法学专业的毕业生(仅限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代码:0301]法律类法学专业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专业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法学专业毕业生、取得第二法学学士学位的人员,均可进入法学专业学位(法学)考试。

(五)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硕士研究生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申请条件(二)中1、2、3项的要求。

2.大学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院校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达到相当于学士学位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同时,MBA研究生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MBA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65 438+06]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计划”的人员,除符合申报条件(二)的要求外,还需原籍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其报名资格,并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

(七)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第三,注册程序

一般招聘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考研的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网报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信息公开与管理服务系统(网址:/tm)填报志愿,参加复试。学校接收免试生的条件和方式参照《北京工商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当年的研究生考试,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1)选择报名点。

1.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

2.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考生):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

(2)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是2022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共网站:,教育网站:,以下简称“研招网”),按照教育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和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写报名信息,但一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注册信息不得修改。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初试成绩复试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燕昭王”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和计划结余情况,并按有关规定自主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应准确填写受到的奖惩情况,特别是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到的处罚。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将进行网上查询,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学历(学籍)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过程中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核验的考生,应于2022年6月25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条件,申请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相关部门应按职责分工进行审计。

8.“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是退出现役并符合研究生招生条件的在校大学生【大学生是指全日制毕业生(含高职院校)、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和新生,以及成人高校(高职院校)招收的毕业(往届)毕业生、学生和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要求填写入伍前的招生信息和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提交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必须在425分以上),或大学英语三级证书,或已在官方刊物上发表的与本学科、专业研究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电子版(提交学术论文封面、目录、全文),时间应为2022年6月25日。

11.考试期间需要组织考试单位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残疾考生,应在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提前做好安排。

12.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选择报考地点。如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无法进行,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13.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导致考生不能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14.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通过定期咨询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和招生单位官方网站,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3)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免试者除外)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查询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予补发。具体安排和要求请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或报名点的通知为准。

2.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积极配合报名点工作人员。根据核查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学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由报名点工作人员核对。

3.请所有考生认真核对并确认自己的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交纳报名费。

5.考生应按报名点的规定配合采集个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根据有关规定,学校和报名点对考生报名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考生考试资格。同等学力考生还应结合考生提供的补充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考试资格。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考试。

(4)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考试前十天左右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采用A4格式白纸打印,使用过程中正反面不得涂改、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四,考试

考研分为初试和复试。

(1)初始测试

1.考试时间(北京时间)

65438+2月24日0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与管理综合能力。

65438+2月24日14:00-17:00外语

65438+2月25日08:30-11:30商务类1

65438+2月25日14:00-17:00商务二类

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考点公告、招生单位公告。

2.选择北京工商大学报名点的考生一般在该校阜成路校区参加考试,但考点可能会根据相关情况增加良乡校区的考场。选择外地报名点的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3.每科考试1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初试试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各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试卷提交后,不得进入场内继续考试,也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交谈。

4.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本人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下载。

(2)复试

1.该校不属于自标学院。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

2.复试一般安排在3月中下旬开始,具体时间、地点、考试科目、方式等具体安排会在复试前在网上公布。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复试前,学校要严格审核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和考生资格。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实有问题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实。

少数民族考生的身份以报名时核对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变更。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汇总表》为准。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会尝试至少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与初试科目不同的专业本科课程。复试的方式是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和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参加考试。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的成人教育毕业生和自考、网络教育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学校将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会在复试前在网上公布。

6.考生体检由招生学院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2003〕3号)的要求, 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取消乙肝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65 438+00]2号)的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学院提出体检要求。

7.学校的录取办法请参照《北京工商大学免试录取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

第六,调整

学校根据学科、专业和生源特点,在专业内或专业间适当调剂一名志愿上线考生,并根据生源情况适当接收符合学校复试条件的校外调剂生。届时,接收转学生的相关信息将在该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各学院网站上公布。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条件,但未被学校录取的考生,可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录取。

七。准许进入

(一)学校根据国家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和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诚信情况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在报名和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由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作弊考生的档案记录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当年作弊考生不得在下一年度报考;作弊严重的学生将受到惩罚,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由其所在单位考试机构进行通报,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纪律或政治处分;对违法者,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学校奖学金和补贴政策,不安排住宿。

(3)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研究生(非在职少数民族重点考生除外)不转移户籍和档案,不享受国家奖励和补助政策,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入学前必须将本人档案转入学校,否则取消享受奖学金和补助的资格,毕业时不予派遣。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录取前应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4)考生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其工作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如果考生不能复试或不能录取或拿不到考生档案,学校不承担责任。

八、学制和学费标准

各专业学制及学费标准详见《北京工商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目录》。

九、奖励制度

学校以“奖励优秀学生、提高教育质量、补助基本生活、提高整体待遇、优化结构机制、促进科学发展”为宗旨,建立了长期、多元化的研究生奖学金制度,适用于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无固定收入、档案转入学校的全日制研究生(MBA除外)。学校研究生奖学金制度由奖学金系列和奖学金系列组成。奖学金系列分为国家奖学金、学术奖学金(覆盖60%)和学校奖学金,奖学金系列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学校奖学金(管理资助、研究资助和临时贫困补助)。

优秀研究生还可以申请研究生优秀论文奖、优秀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素质提升奖、国家公共奖学金项目和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资助体系的具体信息可以在研究生院的网站上查到。各类奖学金每年可适当调整,以入学当年制定的奖学金政策为准。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的奖学金制度相关文件。

X.其他人

(一)学校不允许学生同时学习两个(或多个)不同层次或同一层次的课程。

(二)学校专业课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辅导资料和往期试题。

(三)现役军人申请硕士学位,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四)学校实行网上招生,网上招生包括网上报名、网上下载书面《准考证》、网上查询初试成绩、网上调剂录取等。研究生招生信息发布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主页上。请考生随时登录网站查询相关通知。

(5)学校分为良乡校区和阜成路校区。学校将根据研究生入学当年的具体情况分配培训和住宿校区,并根据实施疏解非首都功能任务的需要适时调整。

(6)如上级部门在2023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学校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