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2019“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2019“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高考制度改革,优化人才选拔机制,进一步推进浙江省高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深化高考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衡量德、智、体、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学院招生实行“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四条本章程仅适用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2065438-2009年浙江省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五条学院全称及代码:浙江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代码:0095。
第六条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第七条颁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学院名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第八条学校和学习地点:浙江杭州青山湖科技城连胜路168号,邮编311305。
第九条历史沿革及管理体制: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是1999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首批全日制本科院校(独立学院),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举办,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
第十条学科专业特色: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是一所电子信息特色突出、经济管理优势明显的独立学院。学院现有本科专业27个,分属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艺术等学科。学科相互渗透,专业和谐发展。学院教学设施齐全,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质量高,学风优良。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十一条学院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此项工作,研究制定学院三位一体招生政策,决策重大问题。
第十二条学院教务部门负责专家委员会的成立和综合测试的组织管理。
第十三条高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学院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为0571—58619121。
第四章规划和登记
第十五条学院2065438+2009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计划总人数80人。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
第十六条申请条件
1.参加过浙江省2019高考,思想品德优秀,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有一定特长的高中毕业生;
二、中学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均为D及以上;
三是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达到B(新高考改革前往届学生为P)及以上;
4.考生的选修科目必须符合所报专业2019选修科目的要求。
凡符合上述条件及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注册:
1.中学学业水平考试A级1及以上。我院认可往届学生相应科目成绩,涉及到他们在新高考改革前有“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成绩或新高考改革后有“技术”成绩的情况,取最高成绩作为“技术”科目成绩。
2 .符合下列特殊条件之一:
(1)德育: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有突出事迹或表现(经学院专家委员会审定)。
(2)学科竞赛: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含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高中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联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竞赛三等奖(含)。
(3)科技创新:高中阶段,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与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计算机制作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日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4)语言文学特长:第一作者高中时期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高中时期参加全国新概念作文竞赛或全国创新英语竞赛并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5)艺术特长:高中阶段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全国中小学美展、中学生艺术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声乐、器乐、舞蹈艺术特长测试并取得A-level证书。
(6)体育特长类:高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高中阶段获得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中学生体育赛事前8名,或高中阶段获得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组织的中学生体育赛事前8名(集体项目前3名)。
第十七条登记程序
1.网上报名:登录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系统”,按照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相关报名手续,确认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登记表》,并直接打印。
2.申请材料:
(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报名表(中学指导办公室盖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书复印件(中学指导办公室盖章);
(4)个人陈述,包括自己的成长经历和经历、个人特点和成就、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和想法等。,字数约1000字,必须手写。
3.邮寄材料:将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申请表作为材料首页,不单独制作封面),信封上注明“三位一体招生申请材料”字样。通过EMS特快专递邮寄至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浙江杭州青山湖科技城连胜路168号格致楼223室,邮编:311305,电话:0571-5861916544)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保管好
第五章遴选程序
第十八条资格审查和笔试: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根据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折算为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成绩折算标准为:A级10,B级5,C级2,D级无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总计划1,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少于招生总计划7倍的,所有考生入围综合素质测试。
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考生。在高中阶段(具体奖项名称和等级参照报名条件中的特殊条件)经专家委员会认定后直接录取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不占笔试通过人数比例。
第十九条综合素质测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职业素养和职业潜力,满分100。
第二十条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我院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名单,最终入围人选不超过招生总计划的5倍。入围考生名单将在高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六章入学
第二十一条考生志愿填报纳入浙江省提前录取高校统一填报。考生必须在五所院校第一志愿栏报我院,否则无效。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在我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专业(类别)范围内。调剂的专业志愿和科目须符合高考要求,文化成绩须达到二本线(含)以上。
第二十二条学院根据学生综合评价结果,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生。
综合评价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5%+高考成绩×50%(三项成绩换算成百分制)。
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满分100,A级10,B级5,C级2,D级不计分。
考生综合评价成绩相同的,按单项顺序和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第二十三条专业投档规则:学院将按照招生总计划1:1设定学校的投档基准线,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之间无年级差异。当考生综合评价结果不能满足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将根据综合评价结果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如仍不足,则从基准线开始从高分到低分逐一选出人选,直至满员。
第二十四条志愿填报的考生人数低于学院招生总计划的110%的,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人数的85%以内。
第二十五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拒绝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执行为“不予录取”。
第二十六条高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浙江省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公布。考生可登录高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二十七条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工作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9 3月1—2019 3月24日;
2.材料邮寄时间:2019年3月4日—2065 438+09年3月24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3.笔试时间:2019年3月25日—2065 438+09年3月30日;
4.笔试成绩查询及网上支付时间:2065438+4月1,2065438+4月14,2009;
5.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 4月1-2019 4月19;
6.综合素质测试报到时间:2009年4月20日2065438+8:30-16:30(逾期自动放弃);
7.综合素质测试报名地点: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下沙校区10号教学楼(杭州下沙高教园二街1158号)。
8.综合素质测试时间:2065 438+2009年4月265 438+0;
9.综合素质测试地点: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下沙校区(杭州下沙高教园二街1158号);
10.成绩查询:4月26日起2019。
第七章入学审查、费用和补贴
第二十八条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应当在学院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向学院招生办书面请假,请假期限不超过两周(从新生报名截止日算起)。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会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审核。复试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学院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三位一体”招生收取报名费140元/生。缴费成功后,报名费不予退还。逾期不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大学学习期间收取学分制费用。详见当年普通本科招生规定。
第三十条学院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贫困学生资助制度。
第八章监督机制
第三十一条为维护考试招生的公平公正,确保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并严格监督,防止招生权力寻租。考生及家长在招生选拔过程中如有疑问,可直接向纪检监察室举报(电话:0571—58619121)。
第三十二条学院未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相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第三十三条考生的笔试成绩、入围名单和录取名单由高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在高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第三十四条综合素质测试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及面试顺序采用抽签方式随机确定。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
(一)提供虚假的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或者非法获取证书、成就证书、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及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并以替补身份入学或获得优先录取资格。
(四)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报名阶段发现上述行为的,取消报名资格;录取前发现者,取消资格;录取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六条学院联系方式
招生网站:www.hziee.edu.cn/bkszs.php
招生咨询电话:0571-58619116。
招生QQ: 1828772812、1214447443、2133726237、89114981。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受保护]
邮寄地址: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浙江杭州青山湖科技城连胜路168号格致楼223室,311305)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与国家和省招生部门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省招生部门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