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的大学生申请台湾通行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申请条件和受理部门

2013年7月1日起,符合下列条件的大陆居民,可在居住地就近申请往来台湾省通行证:

在1和31城市,符合条件的本地户籍居民配偶、16周岁以下子女,以及非本地户籍职工、学生及其配偶、16周岁以下子女,可在居住地附近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31城市包括: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南宁、海口、重庆、成都。

2.在非户籍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60周岁以上大陆居民,可在居住地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

3.在非登记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大陆居民,可以再次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换发和补发申请以及同一种类的赴台签注。

4.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可以向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前往台湾省。

上述便民措施不包括备案登记的国家工作人员。

在居住地就近申请赴台个人游的大陆居民,应当在开通赴台个人游的城市居住。

二、申请材料

1.提交《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附申请人免冠彩色照片)。

2.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除外)和户口簿原件,提交复印件;持有有效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定居境外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申请前往台湾省时,须提交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以及在境外的居留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提交有效的赴台就读证明或确认后的赴台省相关就读证明,并提交复印件(赴台团体游和个人游除外)。

4.提交与申请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1)台湾省邀请:①提交台湾事务部门出具的“赴台批件”原件,或省级台湾事务部门确认的复印件。(2)申请人在工作场所申请的,提交工作证明,提交暂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3)本人可以申请,也可以由团体单位代为办理。如果是团体单位做的,代理人必须提交单位的介绍信。

(2)赴台湾省进行经贸交流活动者:提交国台办出具的《台湾地区邀请立项批复》原件。

(3)团队赴台旅游:提交有资质旅行社出具的赴台旅游账单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旅游团队领队通行证》及签注,由组团社向旅游团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组团社出具的公函和领队赴台证。

(4)赴台探亲:被访人经国台办批准的,申请人还应提交被访人赴台签注复印件或被访人《赴台批件》和《项目批准书》复印件。

(5)赴台就读: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提交台湾省高等学校录取通知书、国台办出具的赴台就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件。

5.非户籍地办理提交申请材料。

(1)非本市户籍的配偶及未满16周岁的子女,提交其亲属关系证明。

(2)劳动者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证明;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上述人员的配偶、子女应提交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6个月以上(含)的证明。其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属关系的,应当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3)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应提交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以上(含)的证明。

(四)申请补发、换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再次赴台同类签注的,应当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已居住6个月以上(含)的证明(含居住证、暂住证)。

6.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件。

三。代理情况

1,16周岁以下或70周岁以上的大陆居民可委托代理人(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

2、应邀赴台,执行两岸直航任务可由主办单位、航空公司集中代理(主办单位须提交介绍信和代理人的身份证)。

四。背书的类型和效力

l签注:签发给赴台团队游客,每三个月签发一次有效签注;旅行社领队一年内多次签发有效签注。

g签注:签发给赴台个人游客,每半年签发一次有效签注。

d签注:签发给在台湾定居或回台者,每半年签发一次有效签注。

j签注:签发给在台居留、回国、投靠亲属者,签发三年多次有效签注。

t字签注:赴台探亲、团聚、探望病人的,可签发半年一次有效签注或1、2、3年多次签注。

x签注:签发给在台湾留学的学生,签发相应期限的多次有效签注。

q签注:签发给赴台探亲访友、收受和处理财物、办理婚丧嫁娶、诉讼等个人事务以及就医或随行人员,每半年签发一次有效签注。

y签注:签发给赴台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等交流活动或出席会议的人员。可每6个月签发一次有效签注或1年、2年、3年多次有效签注。

f签注:签发给赴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人员。可每6个月签发一次有效签注或1年、2年、3年多次有效签注。

c签注:签发给执行两岸海运直航任务的空乘人员,签发1年多次有效签注。

动词 (verb的缩写)工作时限

对同时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赴台湾省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制发证件和签注工作。

再次申请签注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签注制作和签发。

对于紧急申请,应当按照紧急的原则优先审批。

六、收费标准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张30元。

去台湾省一次代言每份20元。

多次背书每张100元。

每件加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