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的自主地位主要体现在 免税特权、司法特权和教育自主权。在中世纪,大学有“三权”,即教会的神权、君主的特权和大学的自治权。这三种力量相互制衡。在行使自治权时,大学在某些教育和学术方面主要不受教会和君主的限制,为学术自由做出了最有效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