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找哪个部门?

1.邻里纠纷应该先找街道办和村干部解决,因为街道办和村干部容易找出是非原因,人缘也比较熟,一般都能解决好;

2.如果街道办和村干部调解不成,可以找当地派出所解决,或者解决不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3.解决邻里纠纷是“三步走”,先去街道办、村干部,再去当地派出所,最后去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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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报道-如何解决恼人的邻里纠纷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在现代高层社会,邻居都是“老死不相往来”。没有世界的调节和公序良俗的缓冲,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往往成为矛盾纠纷的导火索:上楼走路太重,影响楼下休息;隔壁门口有个鞋架,占了公共空间。

现代社会,近在咫尺的邻居应该如何为自由划界,维护合法权益?

不文明行为导致纠纷,让人痛恨又无奈。

33岁的周磊在甘肃兰州一家传媒公司工作。2017年初,他终于在父母的支持下搬进了新房。

“我在看房和装修的时候,很满意。居住环境和物业管理良好。我最喜欢小区里有个大广场,想着以后有个地方给孩子玩。”周磊说,但没想到,搬进新房后,正是这个“大广场”给他带来了无尽的烦恼。

原来小区里住着很多中老年人。每天早上8点,他们就自发组织起来在广场上跳舞健身,数量从最初的几个增加到现在的几十个。“每天都被广场上的大喇叭吵醒,雷声动不了。”周磊无奈地说,因为工作原因,晚上熬夜是常事,但他卧室的窗户正对着广场,楼下喇叭一响,他根本睡不着。

为此,周磊和几个年轻人一起,找跳广场舞的爷爷奶奶,但是爷爷奶奶也跟他们抱怨在这里人生地不熟,早上跳舞锻炼交了一些朋友,工作时间错开在8点以后,不会影响年轻人。反反复复,双方不欢而散。周磊也找过物业,调解了几次都没用。

“我也有父母,他们能理解老年人锻炼和社交的需求,但他们也要考虑我们年轻人的休息需求。为什么相互理解这么难?”眼下,周磊正在找房子,打算搬出这个小区。“买不起的话我总是能躲得起的。”

近年来,因广场舞引发的纠纷很多。之前洛阳大妈广场舞占领篮球场,与年轻人爆发肢体冲突。后来重庆大妈跳广场舞,被高楼“攻击”。除了广场舞,遛狗不牵绳、高楼扔垃圾、占道停车等不文明行为也引发了不少纠纷和麻烦。人们讨厌这些乱象,但又无可奈何。

“前几天在网上看到一名女子被宠物狗咬伤后死于狂犬病的新闻,真的让我感到很害怕。”江西省赣州市的李玉华去年被一只突然从小区里窜出来的狗咬伤。她赶到医院处理伤口,注射了狂犬疫苗,但还是留下了疤痕。

“我找过狗主人,希望他们边走边牵着狗,但所有人都告诉我,‘我的狗很听话,不咬人。’但是狗不是人,真的咬人的时候,主人不一定能阻止。”李玉华说,从那以后,每当遇到狗,她都躲得远远的。

法律条款并非空白,但执行往往不充分。

随着城市规模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在城市定居。人们生活在大小不一的小社区里,形成了一个小社会。每个人的日常行为无时无刻不在相互影响。一旦跨越了权利与自由的界限,矛盾和纠纷就不可避免:大声跳广场舞会影响他人休息,遛狗不牵绳会引起他人恐慌,高空抛物体会危及甚至直接侵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

在现代社会,不干涉他人是文明素质的基本体现。道理大家都懂,但是为什么邻里之间经常发生纠纷和矛盾?

“这有很多原因。一方面,部分居民没有养成遵纪守法、不侵犯他人和公众权益的行为习惯,甚至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这种行为违法,反而认为这是自己的自由;另一方面,无论是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还是基层行政部门,都没有建立有效的渠道和机制,及时处理这些违法行为,解决小区居民引发的纠纷。”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程晓表示,近年来,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法律对社区居民的行为进行了全方位的约束和规范。比如,很多大中城市都出台了养犬管理的规定,要求犬只离家时必须使用犬链,乘坐电梯时必须佩戴口套,不得将犬只带入公共绿地。

此外,《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也明确禁止侵占公共空间、违法建筑、广场舞扰民、高空抛掷物体等行为。

法律条款并非空白,但其执行往往不充分。很多违法行为长期存在,受害者一直在呼吁,但始终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久而久之,法律的规定就成了一纸空文。违法不文明行为的盛行,不仅让大家感到不舒服,也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2017年6月,四川内江某小区发生火灾。但由于消防通道被一辆私家车堵住,消防车无法到达着火的大楼,消防员不得不步行前往现场,耽误了救援的黄金时间。

物业、街道、警察在处理类似纠纷时,往往感到束手无策。北京某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遇到类似情况只能尽力调解,但部分居民认为物业公司只是服务机构。“我为什么要听你的?”

对此,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官庞涛认为,许多城市都进行了促进文明行为的地方立法,但仍存在立法内容细化程度低、立法切入点过大、法律结构不够紧凑细化、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有待完善。

居民的行为必须有章可循,才能维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

在法治社会,现代城市居民的日常行为必须得到规范和遵守,既能有效维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又能充分保障每个人合理的行为自由。

“事实上,解决社区居民之间的纠纷是有规律可循的。这些问题法律上都有明确规定,一目了然。”程晓表示,要解决和减少这些由不文明行为引发的纠纷,首先要加强对居民的教育,使他们认识到什么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损害公众利益的违法行为。

其次,要建立长效机制,及时处理和解决此类纠纷。靠突击或运动执法解决不了,也当不了“好人”。“让违法者付出相应的代价,通过外在的硬约束督促居民形成内心的自律,从根本上制止和减少不文明行为。”

除了一些有影响、比较严重的纠纷需要执法部门介入之外,社区自治的重要作用也不容忽视。在大多数地方,依靠政府部门解决广场舞、养狗等邻里纠纷的现象非常普遍。很多本应在居民间协调解决的问题,往往会交给政府部门和警方,导致矛盾复杂化。

事实上,我国法律虽然没有对如何处理此类纠纷规定明确的流程,但给出了相应的立法精神。民法总则规定,处理民事纠纷,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不得违反公序良俗。《物权法》还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所有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这些法律条文体现的立法精神是希望当事人能够协商或者接受调解妥协,而不是依赖政府部门、物业公司、业委会等。要决定对错,更别说上法庭争对错了。

俗话说“活着就离不开锅碗瓢盆。”邻居之间的纠纷虽小,但也不小,这关系到文明与法律的边界,个人权利与自由的边界。

如何解决和减少邻里纠纷,不仅需要居民文明、有法治意识,更需要物业、街道、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办事,有说“不”的勇气和责任。只有这样,广场舞、养狗等恼人的纠纷才能得到妥善解决,大家才能开心,城市生活才能更美好。

人民网-广场舞纠纷、非法养狗、非法占道等现象屡禁不止。如何解决恼人的邻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