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的大学生人才补贴政策是怎样的?
1.乐居购房贴。
支持A类、B类人才自行购买商品房,A类人才最高可按“一事一议”给予500万元购房优惠;b类人才最高给予250万元购房补贴。取得购房贴购买的商品房,应在一定年限后上市交易。
2.住好房子。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建设一定数量的优秀人才住房,重点对C类及以上人才优先出售,并应设定一定的限定出让年限。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扩大受益对象。
3.居住和租房。
各地各单位要建立优秀人才租赁点,重点向D级及以上人才提供租赁,有条件的也可向E级人才提供。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租金应低于同类区域市场平均租金。A类和B类人才可以免租金入住。
4.乐居租房贴。
A ~ D人才可分别给予不低于8000元/月、5000元/月、3000元/月、1500元/月的租房贴;E类人才,按照博士(正高级职称)不低于800元/月、硕士(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不低于600元/月、本科(中级职称、技师)不低于400元/月给予租房贴。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补贴期间,入选人才计划享受待遇或获得购房贴的,停发租房贴,并相应扣减。获得优秀房源或出租房,停止发放租房贴。退出优租房继续申请租房贴的,享受时限相应扣除。
5.乐居直通车。
A ~ e人才可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不受户籍、个税、社保缴纳时限等限制。
6.乐居助贷。
A类、B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额度可放宽至贷款额度的4倍。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C类人才,可放宽至贷款额度的两倍。符合专项人才计划和政策的人才,按照相应文件执行。按照引进地区或单位的政策,已经享受安家费、住房等类似待遇的,一般不再重复享受购房贴、租房贴。同一人才同时满足货币补贴和实物分配的,只能选择一种方式,不能同时享受。同一人才涉及不同的人才类别和等级,按照高不重复的原则。夫妻双方符合条件的,可叠加享受货币补贴,实物配租只能分配一套(配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户口所在地管辖范围的,应当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迁移证,注销户口。公民从农村迁入城市,必须持城市劳动部门的就业证明、学校的入学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向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出。公民移居边境地区,必须经居住地的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