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志愿时间不够就不能给奖学金吗?
以2019-2020为例: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校本科生在最后一个学年只有一个学期的时间,因此学生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有限。志愿服务年限是学生参加各类评奖的重要参考。考虑到学生的实际需要,经学院团委讨论决定,对2019-2020学年志愿服务年限要求暂作如下调整:
1,参与奖学金志愿服务时长标准调整为20小时;
2.志愿服务时长的计算时间延长至9月30日;
3.学生在获奖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时间长短的确定的,撤销其获奖资格,取消其继续参加奖学金的资格;
4.开学至9月底期间,我院将组织不少于20小时的志愿服务活动,满足学生时间计算的需要;
5.下学年如无特殊情况,自动恢复到40学时的要求。
少于半小时没有补贴
根据《山东大学(青岛)志愿服务期限管理细则》
第六条各单位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应当按照活动开展的时间进行登记,志愿服务时长的基本单位为小时。除本细则规定的下列情形外,志愿服务年限以实际服务年限为准:
(一)对到偏远地方或跨校区志愿服务的志愿者,有关单位给予志愿者一定的志愿服务时间补贴。交通耗时30分钟以内的(以公共交通工具从出发地到目的地所用时间为准),不给予时间补贴;达到30分钟不足1小时的,给予1小时志愿服务补贴;超过一小时的,按实际通行时间补贴;
(二)对因服务形式等原因确实无法计算具体服务期限的志愿服务活动,由活动组织单位提出志愿服务期限折算办法,与相关单位协商确定;
(3)途中遇大风、雨雪等特殊天气情况等不可抗力,志愿者在途中的延误时间也可酌情作为志愿服务年限的组成部分;
(四)本细则未提及的其他情况,由指导单位和志愿者指导中心讨论后进行评估。
以上内容请参见《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青岛)志愿服务期限管理细则》。
以上内容请参考《山东大学数学学院——关于临时调整我院2019-2020学年本科生志愿服务年限要求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