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学2020年招生政策解读

前言

西南石油大学成立于1958。2000年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部委院校划转为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出资设立、主要由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的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学校入选“中国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7年,学校入选全国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大学。

学校秉承“实事求是、奋发图强”的优良传统,弘扬“为祖国喝彩、为民族成功而奋斗”的大学精神,践行“博学多闻、勇于创新”的校训,倡导“崇尚学术、培养人、爱校如家、爱生如子”的校园文化,坚持科学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致力于于建成的产业导向、石油天然气及其配套学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西南石油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西南石油大学,简称西南师大,英文为西南石油大学,英文为SWPU。GB编码:10615。

第三条办学层次和类型:学校是具有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大学。拥有培养学士、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四条学校地址: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大道8号)

南充校区(四川省南充市友园路30号)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五条西南石油大学成立本科招生委员会和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审查招生政策、制度和程序,建立监督和协调机制,维护招生的公平和公正。本科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和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决定具体招生计划,讨论决定职责范围内的其他招生重大事项。

第六条西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是西南石油大学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西南石油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全过程。

第三章招生录取

第一节基本原则

第八条2020年所有学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以省级招生考试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第九条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学生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原则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条对于非外语专业,学校不限制考生考外语。南充校区艺术类专业和专业的外语课程均为英语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填报志愿需谨慎;英语或俄语作为其他专业的外语课程开设。非英语和俄语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谨慎。

外语专业,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俄语专业限英语和俄语语种考生;英语专业和俄语专业原则上要求考生高考语文成绩达到105(150)。外语口试由原籍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考生口试成绩必须合格。

第十一条学校认可四川省制定的加分政策,也认可其他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针对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制定的加分政策,加分后形成的特色分作为招生和专业安排的依据。

第十二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如未能真实反映考生情况并被录取,学校将保留退出电子档案的权利。

第十三条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1%。预约计划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档案生源情况,用于调节各地统考网上生源的不平衡。

第二节普通专业录取

第十四条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学校的录取按当地省级招考委制定的政策执行,相关专业必修科目按公布的计划执行。

第十五条江苏省各专业录取的必选、必考科目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方案执行,必考科目5C,必选科目不低于BB;在入档和安排专业时,先考察高考成绩,再考察选考科目的水平。选考科目排名为A+A+,A+A,AA,A+B+,A+B,AB+,B+B,BB(选考科目无顺序要求)。

第十六条对入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级差办法,由学校根据入档情况确定合理的级差。学校设置第一、第二专业志愿之间不超过3分的级差,第二专业志愿之后不再设置级差。

第十七条考生进入档案根据同等基准分数确定录取专业,考生同等基准分数=考生高考成绩+政策分-年级差。当考生专业志愿不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不完整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辞退。在录取专业时,同等基准分数条件下,优先录取参考科目依次为外语和数学。平行志愿省(直辖市、自治区),服从专业调剂且身体符合专业要求,学校承诺不退档。

第三节艺术体育专业录取

第十八条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招办组织的专业统考,达到本科合格线。四川省外考生须达到省招办指定的本科合格线,报考四川省内学校体育的考生文化成绩须不低于四川省指定的本科文化分数线50分。省招生办没有明确规定的,学校按专业成绩录取;有明确规定的,按省招办规定的原则录取。

第十九条学校体育专业原则上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不低于1.58米..

第二十条报考学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招办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并达到本科控制分数线;同时必须达到省招办指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考试控制线。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文化、专业合格线由省级招办确定。省级招生办无明确规定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与表演专业按专业统考成绩录取,录取的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根据高考文化成绩投档,在入档考生中,根据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较高的考生。省招办有明确规定的,按省招办规定的原则投档。在进入档案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相同分数条件下,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表演专业优先录取科目为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优先录取科目为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

第四节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

第二十一条学校招收高水平网球运动员。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必须通过学校网球专项测试。如考生原籍省级招办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统一专业测试,考生必须参加并达到合格标准。

第二十二条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高考文化课合格分数线以省招办指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省级招生办未划定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有关规定确定省级高考文化课合格分数线,并在录取前通过“西南石油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未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高考文化课合格分数线为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二十三条一级以上网球运动员必须参加教育部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统一文化测试,达到学校指定的文化测试合格线。文化测试合格后,根据专业测试成绩进行排名。网球二级运动员专项测试按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专业测试成绩优秀的考生成绩须达到高考文化课合格分数线的65%;通过专业测试的考生,必须达到高考文化课合格分数线。高考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考生,经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审核同意后录取。

第二十四条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经教育部公示合格)的考生,应在高考成绩公布后认真填写《西南石油大学高水平运动员高考成绩及专业意向确认表》(考生可填报六个专业平行志愿),并于2020年7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学校招生办邮箱。

石油工程、油气储运工程、海洋油气工程、资源勘探工程、勘探技术与工程、机械、测控技术与仪器、应用化学、会计学等9个专业(类别)。必须达到高考文化课合格分数线。

考生要在高考志愿中填报西南石油大学。如考生所在省(直辖市或自治区)高考志愿设置中有一批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须在该批次志愿填报西南石油大学;如未设置高水平运动队批次,请填写西南石油大学相关批次。

第五节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项目

第二十五条西南石油大学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麦考瑞大学合作实施“中澳‘2+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项目招收学生的培养按照上级部门和西南石油大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节少数民族预科招生

第二十六条学校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四川省招收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新疆预科生培养学校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四川省一流示范预科学校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其他预科学校为西昌学院。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学校学费和住宿费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学分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执行。

第二十八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种类:

取得西南石油大学学籍,修业期满的本科毕业生,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学校的名字是西南石油大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第二十九条新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办理新生档案的提取或邮寄,确保新生档案在报到前到达学校。新生档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高考报名登记表、高考体检表、高考志愿表、高中阶段相关档案。

第三十条新生报到时,学校将组织体检和复查。对复试结论与高考体检信息不符的学生,将按照《西南石油大学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一条新生报到时,学校将组织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学生将被学校取消资格。

第三十二条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大道8号

学校网站:

招生电话:028-83032224

报名邮箱:swpuzsb @ 126.com

社会监督投诉电话:028-83032312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西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