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硕士学位

33个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

安徽省:安徽大学

北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上海:复旦大学;上海大学;华东理工大学;

湖北省: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

吉林省:吉林大学;长春工业大学

浙江省:浙江师范大学;

江西省:江西财经大学;

福建省: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

河南省:郑州大学;

甘肃省:西北师范大学;

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师范大学;

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师范大学;

重庆:西南大学;

天津:南开大学;

陕西省:西北大学;

江苏省:南京大学;苏州大学;

山东省:山东大学;

广东省:中山大学;

贵州省:贵州大学;

四川省:四川大学;

2010新增社会工作硕士授予单位。

1安徽省安徽师范大学

2福建省福州大学

3广西师范大学,广西自治区

4河北大学河北省

江苏河海大学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

吉林省吉林农业大学

甘肃省兰州大学

9辽宁省辽宁大学

10江苏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11江苏南京理工大学

12江苏省南京农业大学

13江苏省南京师范大学

14陕西省陕西师范大学

15辽宁省沈阳师范大学

16湖北中南民族大学;武汉理工大学

17甘肃省西北民族大学

18陕西省西北A&F大学

19四川省西南财经大学

20云南大学,云南省

21云南省云南民族大学

22中南大学湖南省

23北京中央民族大学

24重庆重庆大学

2011新增社会工作硕士授予单位(服务国家特需人才培养工程)。

1北京中华女子学院

2北京城市大学,北京

3江西省井冈山大学

2014新增社会工作硕士授予单位。

北京: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建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国家行政学院;

天津:天津理工大学

山西:太原科技大学;山西医科大学;

内蒙古:内蒙古大学;

吉林:长春理工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中国吉林省委党校;

辽宁:沈阳化工大学;大连海事大学;

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石油大学;

山东:青岛大学;

江苏:东南大学;扬州大学;

湖北:湖北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南:湘潭大学;湖南师范大学;

上海:上海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

浙江:浙江大学;杭州师范大学;

江西:江西师范大学;

广东: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大学;深圳大学;

河南:郑州轻工业学院;

四川:西南石油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西华大学;

陕西:xi交通大学;

甘肃:甘肃政法大学;

青海:青海师范大学;

新疆:新疆大学;新疆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