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平均GPA怎么算?
平均绩点(GPA)=课程学分总和÷课程学分总和。
第十五条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选课和再教育(再教育)手续。未办理手续者,不得参加考试。
第十六条体育课成绩根据出勤率、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进行综合评价。身体残疾、体弱多病的学生,经校医院证明,学生所在学院(系)审核同意,体育部批准,可以上体育保健课。体育健康课由体育部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安排。
延伸材料第十七条在科学研究、学术竞赛和科技发明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可以获得创新学分。具体办法参照《武汉大学创新学分制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为了衡量学生的学习质量,实行学分绩点制。平均绩点(GPA)是评价学生在一段时间或大学期间学习质量的重要指标。
第十九条自学能力较强的学生,经讲师批准,可以免听部分课程,但应按规定完成作业并参加课程的考试。实践教学不能申请自学。
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学籍管理